第一百四十九章 判决

    判决是周一寄出的,沈牧之等不及快递,自己开车去法院取。他在车上拆开信封,牛皮纸撕开的声音脆生生的,在安静的驾驶室里格外清楚。判决书只有薄薄的几页,他一页一页地翻,翻到最后一页,目光停在“判决如下”那四个字上。法院认为,原告未能证明被告使用了涉案商业秘密,被告的存储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他把判决书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审理查明部分写得很细,连林晓入职的时间、离职的时间、下载文件的次数和文件名都写出来了。法院採信了鑑定报告——鑑定人张工后来的证言也很关键,认定云盘迴收站中已刪除的压缩包內的原始码文件与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具有同一性,这承认了,认可了。
    但法院同时也写了一句:“被告在职期间有权访问上述原始码,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將上述原始码用於任何商业目的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亦不能证明原告因被告的行为遭受了实际经济损失。”
    不能证明,不能证明,不能证明。三个“不能证明”把原告的五百万元打得粉碎。
    沈牧之把判决书放到副驾驶座上。手机亮了,不是林晓,是陈志远。他发来一张照片,是外卖箱,黄色的,崭新发亮。沈牧之看了看,回了一句,“好好干。別超速。”陈志远秒回了一个笑脸。平时很少笑的人,在屏幕上笑得很容易。
    林晓的电话进来了。
    “沈律师,我收到判决书了。贏了吗?我还没看完。”
    “贏了。不侵权。”
    电话那头没有声音,沈牧之以为他掛了。几秒后,林晓才说了一句,“我来了。”不是谢谢,不是贏了,是我来了。我在路上,我到你这来,我第一时间赶到事务所让你亲眼看到我。沈牧之没等他,掛了电话,发动引擎,开回事务所。
    林晓到的时候,沈牧之正站在窗前喝茶。林晓推门进来,身上的羽绒服换了,换成了一件深蓝色的衝锋衣,拉链拉到最高,领子竖起来。
    “沈律师,判决书我能看看吗?”
    沈牧之从桌上拿起判决书递给他。林晓接过去,一页一页地翻,翻得很慢。他的嘴唇在动,在不自觉地把每个字默念出来。
    “法院没支持他们的要求?五百万元不用赔了?”
    “不用。”
    “案件受理费他们自己掏?”
    “对。”
    林晓低下头,看著判决书最后一页。那四个字“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下面是审判长的签名,黑色的墨水,签得很用力,笔画透过纸背。
    “沈律师,谢谢您。”
    “不用谢。证据在你自己手里。我只是帮你拿出来了。”
    林晓不懂什么是证据在你自己手里,他只知道他没有泄密,沈牧之帮他说清楚了,官司贏了。他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沈牧之为他的案子熬了多少夜,但他知道沈牧之在法庭上说的那些话是站在他这边的。沈牧之用了一个比喻:原告没有锁门,却告他偷了东西。林晓不是学法律的,但这句话他听懂了,法官也听懂了。
    “沈律师,我还能回去上班吗?”
    “你是指原来的公司?”
    “嗯。”
    “你觉得呢?”
    林晓摇了摇头。沈牧之让他先休息半个月,再琢磨找工作的事。简歷要重新写,面试要提前准备。过往经歷不能撒谎,也没必要撒谎。不是你的错,也没人裁你,你也不是因为能力不足或被辞退主动辞职。这都是实话。
    林晓把判决书折好装进口袋里。
    “沈律师,他们会上诉吗?”
    “可能会。但上诉也贏不了。鑑定报告对他们不利。他们自己证人说了实话。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林晓走了,下了楼,走进阳光里。沈牧之站在窗前看著他走到街道对面,从口袋里掏出判决书又看了一遍。
    沈牧之转过身坐回桌前,打开林晓的案卷,把判决书复印件夹进去,锁进铁皮柜子里。他拿出笔记本,在林晓那一页写上“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不侵权”。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看天花板。
    手机响了。不是林晓,不是陈志远,是周明。
    “沈律师,判决书收到了。”
    “收到了。”
    “恭喜你。”
    “同喜。”
    周明笑了。“我输了你恭喜我什么?”
    “案子清了。”双方都解脱了,不用再举证,不用再质证,不用再写代理词,不用再担心败诉的后果。律师的工作结束了。周明没说话,沉默的时间比一次深呼吸还长。
    “沈律师。”
    “嗯。”
    “你最后那句『保密不力的后果不能让员工一个人承担』,刘审判长在判决书里引用了。”
    沈牧之握著手机愣了一下。判决书他看了两遍,没有注意到这句话。不是逐字引用的,是用意思重复的原文引用。
    “法院认为,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未能明確告知被告哪些技术信息属於商业秘密,其保密不力的法律后果不能由被告一人承担。”
    周明背得很流畅,像练过。
    “你背下来了?”
    “我是原告代理人,我当然要背。看到那句的时候,我就知道输了。”
    沈牧之没说话。周明先掛了。
    沈牧之放下手机,起身站到窗前。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没人知道判决书的事,没人知道林晓不用赔五百万了,没人知道陈志远在送外卖,没人知道赵宇结束了,没人知道王芳搬走了。那些案子结了,那些人还在。案子是案子,日子是日子。案子帮人把日子过下去的程序。程序走完了,日子继续。太阳照常升起,落下去,再升起来。林晓会上班的,陈志远会还钱的,王芳的孩子会上幼儿园,赵宇会重新找工作的。他们不会记得沈牧之了,也许偶尔会想起来,也许不会。但他们会记得自己打贏了官司,自己没做错事,自己不是坏人。沈牧之站在窗前看著太阳一点一点沉下去。西边的云被染成了橘红色,一层一层地铺开,像褪色。
    天亮之前,还有人在等。那个人没有名字。没有案子,没有律师,只有他一个人在黑夜里睁著眼睛。沈牧之看不到他,他知道他在。他在等天亮,等太阳从东边升起来,等他等了很久。
    沈牧之转过身,关了灯。办公室里暗了,只有窗外的光照进来,在天花板上映出一个橘红色的方框。他坐在沙发上,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靠著沙发闭上眼睛。
    明天的案子在等他,新的当事人在等他。今晚可以先放放。他看著天花板上的光一点一点暗下去,暗到不仔细看就看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