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7章
乔红秀笑容僵住,察觉到众人兴致勃勃的眼神,她眼圈渐渐红了。
“婶娘,我是配不上大志,可感情是不讲道理的,您为何……”
“有自知之明就好。”楚云梨打断她,“我不让我儿子娶你,不是因为你是带仨孩子的寡妇,是单纯看不上你的品性。”
语罢,也不跟她纠缠,扬长而去。
这个乔红秀很有几分能力,当着众人的面跟她掰扯,完全说不清楚。
曹芬芳守寡十多年,每天起早贪黑干活养活儿女,她在厨房干的是洗碗的活计,平时很少与人交谈,十几年都是这么过来的,日子一久,嘴皮子不够利索。
乔红秀几次在人前表示出非君不嫁,还求她成全,一副曹芬芳棒打鸳鸯害他们一双有情人不能在一起的模样。
曹芬芳节节败退,加上几次给儿子相看都没能成,半年后也服了软。
廖大志名声很是不堪,没有姑娘在愿意与之相看,曹芬芳甚至还拜托村里的媒人帮忙……确实有些村里的人家想要与城里的人结亲,进而不那么在乎男方的名声。
结果,还是不成,又有廖大志跪地请求。
曹芬芳终究是点了头。
她这边点头了,就等着两个年轻人约定好上门提亲的日子,而这个时候,乔红秀婆婆白杨氏开始作妖,寻死觅活地不让儿媳妇改嫁。
前前后后折腾了一年,乔红秀的婆婆也服了软,点头答应了这门婚事。但条件是廖大志得住到他们家。
曹芬芳只有这一个儿子,当年她和廖父感情不错,虽说两人没能白头到老,但她心里一直惦记着自己男人,也正是因为二人的感情深,即便守寡后有不少人上门提亲,她还是都拒绝了。
她愿意让儿子娶一个寡妇,已经是退让了许多,绝对不会答应让儿子去给人做上门女婿,即便是生下的孩子姓廖,那也不成。
她不答应,廖大志这时已经后悔与乔红秀折腾这么多年,想要回头再娶,已经不成了,乔红秀不答应……就在两家长辈你不答应我不答应的这两年之中,两人已经背着众人有了夫妻之实。
最后,曹芬芳不舍得让儿子孤独终老,还是答应了让儿子去白家,可这时候,乔红秀大的儿子已经八岁,说什么也不肯接受廖大志这个爹。
总之,接下来的几年里,曹芬芳没有过过一天的消停日子,但凡在家里提及乔红秀,都是又吵又闹,又怨又恨。
一直到十多年后,乔红秀的两个儿子先后成亲,女儿也嫁了人,她才嫁到了廖家。
彼时廖大志都已经三十有五,乔红秀比他大三岁,还挺积极地准备生孩子,喝了不少苦药汤子,期间不能劳累,整日不干活,各种歇着,还各种挑剔。
折腾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才有了孩子,曹芬芳心力交瘁,好歹儿子有了后,她百年之后对男人也算有了交代,特别精心地伺候儿媳妇。
每日荤素搭配,想方设法给乔红秀准备好吃的……彼时曹芬芳已经五十多岁,头发都白了大半。好在廖大志闹归闹,手艺没落下,赚的银子够养家糊口。
伺候了一年多,孩子落了地,是个七斤重的小子。
结果,洗三那日,乔红秀悄悄抱着孩子去了对面的院子,曹芬芳母子俩只觉得一头雾水,还以为是哪里伺候得不好,曹芬芳念及儿媳在坐月子,即便觉得自己没错,还是给乔红秀道了歉。
即便是道歉,被乔红秀两个儿子儿媳羞辱了一通,还是没能接回人。
隔了一日,有花轿登了白家的门,乔红秀抱着孩子上了花轿,说是去了内城。
白家那老婆子这时候跳出来,说孩子不是廖家的种,让廖大志不要再闹。否则,会被人教训。
廖大志付出这么多,为了乔红秀和母亲对抗多年,自然不肯甘休,背着曹芬芳找上门,想要亲自问一问乔红秀。
去一趟回来,就跟被霜打了的茄子似的,颓废了小半年才重新打起精神。这时候的廖大志已经开始带徒弟,某一日去徒弟家里喝酒,被人打到半死。
那是冬日,廖大志受了重伤,又冻了半宿,早上才有人发现他躺在路旁,好心送到了医馆。
曹芬芳得到消息赶过去,从大夫口中得知,廖大志双腿受伤很严重,下半辈子大概要瘫在床上。
她当场昏死了过去。但又很快振作起来,她还得照顾儿子呢。
结果,廖大志不肯拖累母亲,特意把人支走后,自己割破了手腕,还将手放到了盆里。
他再站不起来,活着也是母亲的拖累。他知道母亲坚强,他没了以后,母亲和妹妹会伤心会难过,但时间会磨平伤痛。
他后来那些年认了字,临走前,他还用自己的狗爬字写了一张遗书,写了他大错特错,还给母亲道歉,还让两人好好活下去,他说自己拖累了母亲半辈子,不愿意让母亲临走那天还放不下他。
曹芬芳拿到遗书,心中大痛,很是病了一场,她后来确实又活了十年,那十年之中,没少打听关于乔红秀身上的事。
乔红秀在出嫁之前就已经和那个男人来往过,只是男人的长辈看不上她,她又不肯为妾,得知男人定亲,她一怒之下嫁了人。
这……大概是一双有情人因为误会分开后又破镜重圆再续前缘的故事。
而廖大志,不过是乔红秀在守寡那些年里,为了养大几个儿子不得不应付的无赖。
楚云梨出门后,深吸了两口气。麻蛋,好久没遇上过这么恶心的人了。
走出食肆不久,楚云梨就看到了路旁的廖大志。
廖大志蔫蔫的,没什么精神。
“娘,多谢。”
楚云梨冷哼一声:“我不答应婚事,是因为李家那个姑娘与你不合适,可不是想成全你!”
廖大志叹息一声。
“你叹什么气?”楚云梨轻哼,“我才想叹气呢,辛辛苦苦十多年,养出了一个傻子。”
廖大志低下头,满脸愧疚:“娘,我对不起你。”
楚云梨摆摆手:“不提了,回家吧。”
曹芬芳对于儿子相看之事很是重视,因为有乔红秀在边上虎视眈眈,她是觉得只要姑娘差不多,还是答应了算了。
上辈子曹芬芳做不到像今日这般坚决地拒绝李家,她是看不惯李家重男轻女,原本是打算吃一顿饭再看看,当面拒绝太得罪人,即便不喜欢李家姑娘,也是等分别以后私底下跟媒人说……她赚银子不容易,这一桌几乎要花掉她两个月的工钱,不带着儿子吃一顿,她感觉亏了。
结果饭吃到一半,乔红秀出现,轮不到她拒绝,李家先就不干了,把她恶心得险些吐出来。
母子俩回到家,五间房的院子挺大的,除了中间一片填满了青砖的空地,另一边的角落还有一丈见方的菜地。
廖大志闲着无事,他对母亲满心愧疚,打算回房换下衣裳后去工坊干活。
“娘,如何?”
曹芬芳女儿廖小雨兴致勃勃问。
“不成,李家不合适。”楚云梨也换了衣衫,曹芬芳是个勤快的,下半天没事做,她打算把那菜地收拾一下。
廖小雨一脸好奇:“哪里不合适?”
换做曹芬芳在这里,不会跟小女儿说太多,觉得男女相看之事若是告知女儿,会让姑娘家移了性情。楚云梨不管这么多,直言道:“重男轻女,姑娘养得跟个豆芽菜似的,头大身子小,弟弟比姐姐高壮,还养出了大肚子。咱们不能跟这种人家结亲,一个弄不好,你的东西都要被李家姑娘抢去接济娘家弟弟。”
廖小雨愣了一下,想说不可能。但回过头想,定下了婚事,那个李家姑娘就是她的嫂嫂,完全可以支配家里的东西,拿回娘家……还真有这个可能。
“可是,想要找娘家没兄弟的姑娘,也不好找吧?”
楚云梨耐心道:“只要长辈立得住,不是那卖女儿来养儿子的人家,就不会出现这种事。真正懂道理的人,和姻亲之间会有来有往。收了多少礼物,就会回差不多价值的礼物。”
廖小雨颔首:“我懂了。”她眼睛亮亮,“娘,你今儿心情很好?”
按理,婚事没相成,哥哥还要被对面白家的寡妇纠缠,娘应该不高兴才对。
楚云梨麻利地翻土:“这过日子,高兴是一天,难过也是一天,人一辈子总共也没有多少天好活,我现在是想开了。”
换了衣裳出来的廖大志动作一顿:“娘,我去师父那里了。”
“别去了,我有事让你做。”楚云梨把手里的锄头递了过去,“我这腰酸背痛的,你帮我把这地翻了。”
菜地里的那些菜开始老了,但勉强还能吃。而家里的这些杂事,从来都是母女俩的事,廖大志只要一心做泥塑就成。
他愣了一下,倒也听话,接过锄头就开始卖力气。
楚云梨站在院子里,心想着要怎么才能让廖大志不再去他师父家中。
按理,曹芬芳不愿意接受乔红秀这个儿媳妇,可以说是严防死守着不让二人见面。
都说见面三分情,这男女之间不见面,还怎么谈情?
分别的日子久了,感情自然而然就淡了。曹芬芳是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
奈何廖大志那个师娘是个热心肠,总说徒弟可怜,想要帮忙撮合。乔红秀有点时间就往那边跑,三天两头的给廖大志送东西,当着曹芬芳都面,两人见不上,私底下几乎每天都见面,能分得开才怪了。
菜地实在不大,不过两刻钟,廖大志就全部翻完了,还拿了菜种撒下。
“娘,我去上工了。”
楚云梨皱了皱眉:“今天就不去了,在家帮着小雨把家里的被子全部翻出来洗,我和小雨没力气,洗完了也拧不干,要多费两个日头才能干,老天不开眼,十天八天也干不了,料子都要被怄坏了。”
“婶娘,我是配不上大志,可感情是不讲道理的,您为何……”
“有自知之明就好。”楚云梨打断她,“我不让我儿子娶你,不是因为你是带仨孩子的寡妇,是单纯看不上你的品性。”
语罢,也不跟她纠缠,扬长而去。
这个乔红秀很有几分能力,当着众人的面跟她掰扯,完全说不清楚。
曹芬芳守寡十多年,每天起早贪黑干活养活儿女,她在厨房干的是洗碗的活计,平时很少与人交谈,十几年都是这么过来的,日子一久,嘴皮子不够利索。
乔红秀几次在人前表示出非君不嫁,还求她成全,一副曹芬芳棒打鸳鸯害他们一双有情人不能在一起的模样。
曹芬芳节节败退,加上几次给儿子相看都没能成,半年后也服了软。
廖大志名声很是不堪,没有姑娘在愿意与之相看,曹芬芳甚至还拜托村里的媒人帮忙……确实有些村里的人家想要与城里的人结亲,进而不那么在乎男方的名声。
结果,还是不成,又有廖大志跪地请求。
曹芬芳终究是点了头。
她这边点头了,就等着两个年轻人约定好上门提亲的日子,而这个时候,乔红秀婆婆白杨氏开始作妖,寻死觅活地不让儿媳妇改嫁。
前前后后折腾了一年,乔红秀的婆婆也服了软,点头答应了这门婚事。但条件是廖大志得住到他们家。
曹芬芳只有这一个儿子,当年她和廖父感情不错,虽说两人没能白头到老,但她心里一直惦记着自己男人,也正是因为二人的感情深,即便守寡后有不少人上门提亲,她还是都拒绝了。
她愿意让儿子娶一个寡妇,已经是退让了许多,绝对不会答应让儿子去给人做上门女婿,即便是生下的孩子姓廖,那也不成。
她不答应,廖大志这时已经后悔与乔红秀折腾这么多年,想要回头再娶,已经不成了,乔红秀不答应……就在两家长辈你不答应我不答应的这两年之中,两人已经背着众人有了夫妻之实。
最后,曹芬芳不舍得让儿子孤独终老,还是答应了让儿子去白家,可这时候,乔红秀大的儿子已经八岁,说什么也不肯接受廖大志这个爹。
总之,接下来的几年里,曹芬芳没有过过一天的消停日子,但凡在家里提及乔红秀,都是又吵又闹,又怨又恨。
一直到十多年后,乔红秀的两个儿子先后成亲,女儿也嫁了人,她才嫁到了廖家。
彼时廖大志都已经三十有五,乔红秀比他大三岁,还挺积极地准备生孩子,喝了不少苦药汤子,期间不能劳累,整日不干活,各种歇着,还各种挑剔。
折腾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才有了孩子,曹芬芳心力交瘁,好歹儿子有了后,她百年之后对男人也算有了交代,特别精心地伺候儿媳妇。
每日荤素搭配,想方设法给乔红秀准备好吃的……彼时曹芬芳已经五十多岁,头发都白了大半。好在廖大志闹归闹,手艺没落下,赚的银子够养家糊口。
伺候了一年多,孩子落了地,是个七斤重的小子。
结果,洗三那日,乔红秀悄悄抱着孩子去了对面的院子,曹芬芳母子俩只觉得一头雾水,还以为是哪里伺候得不好,曹芬芳念及儿媳在坐月子,即便觉得自己没错,还是给乔红秀道了歉。
即便是道歉,被乔红秀两个儿子儿媳羞辱了一通,还是没能接回人。
隔了一日,有花轿登了白家的门,乔红秀抱着孩子上了花轿,说是去了内城。
白家那老婆子这时候跳出来,说孩子不是廖家的种,让廖大志不要再闹。否则,会被人教训。
廖大志付出这么多,为了乔红秀和母亲对抗多年,自然不肯甘休,背着曹芬芳找上门,想要亲自问一问乔红秀。
去一趟回来,就跟被霜打了的茄子似的,颓废了小半年才重新打起精神。这时候的廖大志已经开始带徒弟,某一日去徒弟家里喝酒,被人打到半死。
那是冬日,廖大志受了重伤,又冻了半宿,早上才有人发现他躺在路旁,好心送到了医馆。
曹芬芳得到消息赶过去,从大夫口中得知,廖大志双腿受伤很严重,下半辈子大概要瘫在床上。
她当场昏死了过去。但又很快振作起来,她还得照顾儿子呢。
结果,廖大志不肯拖累母亲,特意把人支走后,自己割破了手腕,还将手放到了盆里。
他再站不起来,活着也是母亲的拖累。他知道母亲坚强,他没了以后,母亲和妹妹会伤心会难过,但时间会磨平伤痛。
他后来那些年认了字,临走前,他还用自己的狗爬字写了一张遗书,写了他大错特错,还给母亲道歉,还让两人好好活下去,他说自己拖累了母亲半辈子,不愿意让母亲临走那天还放不下他。
曹芬芳拿到遗书,心中大痛,很是病了一场,她后来确实又活了十年,那十年之中,没少打听关于乔红秀身上的事。
乔红秀在出嫁之前就已经和那个男人来往过,只是男人的长辈看不上她,她又不肯为妾,得知男人定亲,她一怒之下嫁了人。
这……大概是一双有情人因为误会分开后又破镜重圆再续前缘的故事。
而廖大志,不过是乔红秀在守寡那些年里,为了养大几个儿子不得不应付的无赖。
楚云梨出门后,深吸了两口气。麻蛋,好久没遇上过这么恶心的人了。
走出食肆不久,楚云梨就看到了路旁的廖大志。
廖大志蔫蔫的,没什么精神。
“娘,多谢。”
楚云梨冷哼一声:“我不答应婚事,是因为李家那个姑娘与你不合适,可不是想成全你!”
廖大志叹息一声。
“你叹什么气?”楚云梨轻哼,“我才想叹气呢,辛辛苦苦十多年,养出了一个傻子。”
廖大志低下头,满脸愧疚:“娘,我对不起你。”
楚云梨摆摆手:“不提了,回家吧。”
曹芬芳对于儿子相看之事很是重视,因为有乔红秀在边上虎视眈眈,她是觉得只要姑娘差不多,还是答应了算了。
上辈子曹芬芳做不到像今日这般坚决地拒绝李家,她是看不惯李家重男轻女,原本是打算吃一顿饭再看看,当面拒绝太得罪人,即便不喜欢李家姑娘,也是等分别以后私底下跟媒人说……她赚银子不容易,这一桌几乎要花掉她两个月的工钱,不带着儿子吃一顿,她感觉亏了。
结果饭吃到一半,乔红秀出现,轮不到她拒绝,李家先就不干了,把她恶心得险些吐出来。
母子俩回到家,五间房的院子挺大的,除了中间一片填满了青砖的空地,另一边的角落还有一丈见方的菜地。
廖大志闲着无事,他对母亲满心愧疚,打算回房换下衣裳后去工坊干活。
“娘,如何?”
曹芬芳女儿廖小雨兴致勃勃问。
“不成,李家不合适。”楚云梨也换了衣衫,曹芬芳是个勤快的,下半天没事做,她打算把那菜地收拾一下。
廖小雨一脸好奇:“哪里不合适?”
换做曹芬芳在这里,不会跟小女儿说太多,觉得男女相看之事若是告知女儿,会让姑娘家移了性情。楚云梨不管这么多,直言道:“重男轻女,姑娘养得跟个豆芽菜似的,头大身子小,弟弟比姐姐高壮,还养出了大肚子。咱们不能跟这种人家结亲,一个弄不好,你的东西都要被李家姑娘抢去接济娘家弟弟。”
廖小雨愣了一下,想说不可能。但回过头想,定下了婚事,那个李家姑娘就是她的嫂嫂,完全可以支配家里的东西,拿回娘家……还真有这个可能。
“可是,想要找娘家没兄弟的姑娘,也不好找吧?”
楚云梨耐心道:“只要长辈立得住,不是那卖女儿来养儿子的人家,就不会出现这种事。真正懂道理的人,和姻亲之间会有来有往。收了多少礼物,就会回差不多价值的礼物。”
廖小雨颔首:“我懂了。”她眼睛亮亮,“娘,你今儿心情很好?”
按理,婚事没相成,哥哥还要被对面白家的寡妇纠缠,娘应该不高兴才对。
楚云梨麻利地翻土:“这过日子,高兴是一天,难过也是一天,人一辈子总共也没有多少天好活,我现在是想开了。”
换了衣裳出来的廖大志动作一顿:“娘,我去师父那里了。”
“别去了,我有事让你做。”楚云梨把手里的锄头递了过去,“我这腰酸背痛的,你帮我把这地翻了。”
菜地里的那些菜开始老了,但勉强还能吃。而家里的这些杂事,从来都是母女俩的事,廖大志只要一心做泥塑就成。
他愣了一下,倒也听话,接过锄头就开始卖力气。
楚云梨站在院子里,心想着要怎么才能让廖大志不再去他师父家中。
按理,曹芬芳不愿意接受乔红秀这个儿媳妇,可以说是严防死守着不让二人见面。
都说见面三分情,这男女之间不见面,还怎么谈情?
分别的日子久了,感情自然而然就淡了。曹芬芳是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
奈何廖大志那个师娘是个热心肠,总说徒弟可怜,想要帮忙撮合。乔红秀有点时间就往那边跑,三天两头的给廖大志送东西,当着曹芬芳都面,两人见不上,私底下几乎每天都见面,能分得开才怪了。
菜地实在不大,不过两刻钟,廖大志就全部翻完了,还拿了菜种撒下。
“娘,我去上工了。”
楚云梨皱了皱眉:“今天就不去了,在家帮着小雨把家里的被子全部翻出来洗,我和小雨没力气,洗完了也拧不干,要多费两个日头才能干,老天不开眼,十天八天也干不了,料子都要被怄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