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6章
孙九娘浑身是血,手脚不自然的弯曲着,身子很瘦,眉眼间还有疲惫之色,但此时却满脸都是笑容。
这情形,看着有些诡异。
孙九娘很快消散,楚云梨打开了玉珏,孙九娘的怨气:500
张腊月的怨气:500
善值:819800+2000
*
楚云梨睁开眼睛时,手里捧着一杯茶,面前是一张八仙桌,屋内的摆设……很像是那种食肆的雅间,因为外面有人在喊着上菜,又有人的大声的点菜。
那稍微好点的酒楼,都不会这么吵。
“娘?”
楚云梨下意识扭头,入眼是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五官端正,只能说不丑。此时他扭啊扭的,好像屁股底下有钉子,满脸的不自在。
“我真的不想相看,您不要逼我好不好?”
楚云梨没有记忆,此时胸腔火烧火燎,像是被气着,又好像在恨铁不成钢。
她正准备起身,旁边的一位妇人就出声训斥:“大志,人家姑娘都在来的路上了,别说这种废话。成不成的,都见过再说。”
楚云梨明白了,原身带着儿子带着来相看亲事,但是便宜儿子好像不愿意……正当年的后生不想要媳妇,多半是有了意中人。
既然原身能把儿子勉强带到这儿来,想来这小子也不是无药可救。她起身就走:“我出去走走。”
楚云梨看过了,这间屋子除了八仙桌,就只剩下一个条桌,特别紧凑。这种雅间肯定没有茅房,她说走就走,旁人只会以为她是去方便。
客栈的后院有一大片茅房,茅房的另一边有个小门,门外又是小巷子。
楚云梨去了那小巷子蹲在路旁,乍一看,还以为她在哪儿默默难受。
原身曹芬芳,小名儿大妮,家住江南府外的村里,运气不太好,三岁那年没了娘,一年不到,后娘就进了门。
她小时玉雪可爱,肌肤雪白,后娘看她容色不错,也没让她下地干活,指望着长大后给换一笔聘礼。
而曹芬芳也没让后娘失望,长大后某一次进城,居然和城里的年轻后生看对了眼。
自古以来,婚姻大事都讲究门当户对,村里的姑娘很少能嫁进城中,即便那廖家只是城里再普通不过的人家,也已经算是曹家高攀。
后娘原本是想将继女送去做妾,一咬牙要了二十两银子的聘礼,廖家竟然也答应。
后娘得到了想要的,又不用送女作妾,里子有了,面子也得了,便也好生送了曹芬芳出嫁。
曹芬芳嫁到城里,过门一年就生下了儿子,又隔一年,得了女儿。儿女双全的她做事麻利勤快,原本不喜欢她的公公婆婆,渐渐地也对她改了观。
就在曹芬芳以为自己要苦尽甘来时,儿子四岁那年,公公没了,一年后婆婆改嫁。
婆婆改嫁了,她日子还更好过一些。只是,大概老天爷看不惯她越来越好,儿子七岁那年,她男人出去修建河堤,说是干完了活想要下水捞鱼,这一去,就再没能上来。
曹芬芳带着一双儿女守了寡,她没想过改嫁,找了一个帮厨的活计,包吃后每月二钱银子的工钱……这工钱偏低,但她一个女人要养家糊口,很珍惜这份活计。
她不准备辛苦养儿女一辈子,想方设法给儿子找了个泥雕师父。就是用泥做出各种泥人和花鸟虫鱼,手艺精湛的泥雕师傅一月也能赚不少,即便手艺差。
廖大志长相随了父亲,只能算端正而已,但他做事踏实,得了师父喜爱,习得了真传。才十几岁,工钱就已涨到四钱。
任何手艺人,都是越老越吃香。四钱银子不乱花,可以养家糊口,曹芬芳想着自己终于要熬出头,等到儿子娶妻生子,她就在家里洗衣做饭,帮衬着儿子儿媳。
结果,廖大志不知道何时与隔壁的寡妇看对了眼,曹芬芳得知此事,险些没气晕过去,她当即就着手给儿子相看。
廖家只剩母子三人,有一个五间房带着厨房茅房的院落,最重要的是,廖大志自己有养家糊口的手艺。他想要相看,愿意的姑娘还挺多。
结果,人家姑娘一到,对面的年轻小寡妇跑上门来送点心,说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话,反正话里话外就是她和廖大志很亲密,当场就把人家姑娘羞走了。
曹芬芳当时恨不得扑上去捂住那寡妇的嘴,相看不成,两家大吵一架。曹芬芳也学乖了,带着儿子出去想看。
结果,人家阴魂不散,还追到了酒楼里。
婚事又不成了!
“姐,你怎么在这儿蹲着?赶紧的,人到了!”
楚云梨被叫醒,心知此时是曹芬芳发现小寡妇故意害儿子相看不成功后,到酒楼相看的那一回。
她起身,那个叫乔红秀的寡妇应该很快就要到了,不过,即便她不来,今儿这婚事也不能成。
出来叫楚云梨的人是曹芬芳特意寻的媒人,是廖大志他爹的一个远房表妹张氏。
两人回到雅间,里面已经多了五个人,今日相看的李姑娘和她爹娘,还有她弟弟。
江南府自古以来都是鱼米之乡,住在此处的人只要勤快,那就没有饿肚子的,家里壮劳力多点,买点绸缎来穿,也不是买不起。
比如今儿的曹芬芳就穿了一身暗绿色的绸缎,衣裳只有七成新,算是她柜子里最拿得出手的衣衫了。
边上的廖大志穿一身杏色长衫,不过他肌肤比较黑,这一身穿出来,没有半分斯文气……这杏色是料子的本色,没有染过,价钱要便宜许多。
相比起母子俩身上穿的绸缎,李家人看着就朴素许多,除了李家那儿子,几人都是一身布衣。
李小宝的紫色绸缎衣裳做得太合身,他往那儿一坐,肚子上像是带了几个肥肉圈圈。
张氏笑吟吟告了罪,拉着那位李姑娘的手笑着道:“来,这是你廖家大娘。”
姑娘叫李小苗,据说是十五岁,可看着要比身量一般的楚云梨还要矮一个头,个子瘦小,肌肤蜡黄,看着像是没吃饱饭。
上辈子曹芬芳一见到李小苗和其家人,心里就打了退堂鼓,儿子有手艺,家里有房子,也算有几分挑剔的余地。她倒不是说想娶一个家境多好的儿媳妇,只是希望对方不要拖儿子后腿。
可看到李家人一脸菜色,但李小苗的弟弟还能长成胖子,都不用再多问,就知道这一家子偏疼儿子。
儿子能传宗接代,要留在身边伺候家中长辈,多偏疼几分,曹芬芳能够理解。但是女儿也是十月怀胎拼了命生下来的,生女儿可不是为了做丫鬟伺候儿子的。
楚云梨笑了笑:“这要是在街上看见,那都不像是一家人,这……长得可真圆润。”
姐弟俩区别这般大,李家夫妻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李母微微仰着下巴,笑道:“我这儿子随了他舅舅,骨架大,看着就能干。老话不是说嘛,儿子高高大大门前站,不会干活也好看。”
楚云梨扬眉。
张氏大概懂了表嫂的意思,往深了说,表嫂当面这般说话,明显是没看上李家。不过,来都来了,这耽误大半天,还是要尽力撮合,万一成了呢?
“小苗很能干,家里家外一把抓,听说能扛一百多斤呢。”
说着,还扯了扯楚云梨都袖子。
言下之意,别看人家儿子怎么养的,只要姑娘够能干,娶回家来能替自己分担就行。
李小苗被夸得低下头去,不甚白皙的脸上都染上了一抹烟霞。
廖大志完全没有被吸引,一直低着头,不看任何人。
“大志,别傻愣着,跟小苗好生聊一聊。”
廖大志冷不防被表姑叫了一声,抬起头来:“小苗姑娘,我……”
不是存心相看,出现在此就是不对!
姑娘家名声要紧,与人相看过后婚事不成,会被人认为是姑娘本身被人嫌弃。
一两次还好,次数多了,好人家都不会愿意相看,会影响到姑娘挑选好人家。
“我忽然想起来,大志他师父今儿有吩咐。”楚云梨率先出声,“是我的不对,年纪大了,记性不好,我给忘了。”
曹芬芳还不到三十五,远远不到老糊涂的地步,这话……明显就是没看上李家。
张氏叹气:“正事要紧,让大志先去。”又对着李家人道歉,“是我的错。”
李小苗相看带上爹娘,本也在情理之中,带上弟弟……纯粹是为了贪吃相看的这顿饭。
李家人得知婚事不成,有些恼廖家母子的不识相。不过,廖大志也不是特别好的人选,不成就不成了。
“这么远跑来,我都饿了。”李母直言,“伙计,点菜!”
大家以前没见过面,曹芬芳也怕遇上那种不知分寸的无赖,早在定一下这个雅间时,就要了雅间配套的饭菜。
一套下来三钱银子,荤素六个菜,还搭配了半斤酒,绝对够吃了的,曹芬芳心有成算,若是满意这个儿媳妇,自然会让伙计添菜,若是不成,这些菜也不算失礼。
随着李母话音落下,伙计推门而入:“现在就上菜吗?”
普通人家的妇人都有一些小智慧,李母看到这情形,立时明白,廖家这是早有安排。她镜头伸出了火气,却也没打算闹事。
女儿还要嫁人呢,若是闹大了,会影响女儿的名声,她还指着要一笔聘礼呢。
算算时间,再过一会儿,乔红秀就要来偶遇了。她会装模作样地当着所有人的面表示她与廖大志关系不浅。
曹芬芳恨毒了这个乔红秀,不愿意再与她扯上半分关系。
楚云梨看了一眼廖大志,廖大志秒懂母亲的意思,大松一口气,立即起身告辞。
这情形,看着有些诡异。
孙九娘很快消散,楚云梨打开了玉珏,孙九娘的怨气:500
张腊月的怨气:500
善值:819800+2000
*
楚云梨睁开眼睛时,手里捧着一杯茶,面前是一张八仙桌,屋内的摆设……很像是那种食肆的雅间,因为外面有人在喊着上菜,又有人的大声的点菜。
那稍微好点的酒楼,都不会这么吵。
“娘?”
楚云梨下意识扭头,入眼是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五官端正,只能说不丑。此时他扭啊扭的,好像屁股底下有钉子,满脸的不自在。
“我真的不想相看,您不要逼我好不好?”
楚云梨没有记忆,此时胸腔火烧火燎,像是被气着,又好像在恨铁不成钢。
她正准备起身,旁边的一位妇人就出声训斥:“大志,人家姑娘都在来的路上了,别说这种废话。成不成的,都见过再说。”
楚云梨明白了,原身带着儿子带着来相看亲事,但是便宜儿子好像不愿意……正当年的后生不想要媳妇,多半是有了意中人。
既然原身能把儿子勉强带到这儿来,想来这小子也不是无药可救。她起身就走:“我出去走走。”
楚云梨看过了,这间屋子除了八仙桌,就只剩下一个条桌,特别紧凑。这种雅间肯定没有茅房,她说走就走,旁人只会以为她是去方便。
客栈的后院有一大片茅房,茅房的另一边有个小门,门外又是小巷子。
楚云梨去了那小巷子蹲在路旁,乍一看,还以为她在哪儿默默难受。
原身曹芬芳,小名儿大妮,家住江南府外的村里,运气不太好,三岁那年没了娘,一年不到,后娘就进了门。
她小时玉雪可爱,肌肤雪白,后娘看她容色不错,也没让她下地干活,指望着长大后给换一笔聘礼。
而曹芬芳也没让后娘失望,长大后某一次进城,居然和城里的年轻后生看对了眼。
自古以来,婚姻大事都讲究门当户对,村里的姑娘很少能嫁进城中,即便那廖家只是城里再普通不过的人家,也已经算是曹家高攀。
后娘原本是想将继女送去做妾,一咬牙要了二十两银子的聘礼,廖家竟然也答应。
后娘得到了想要的,又不用送女作妾,里子有了,面子也得了,便也好生送了曹芬芳出嫁。
曹芬芳嫁到城里,过门一年就生下了儿子,又隔一年,得了女儿。儿女双全的她做事麻利勤快,原本不喜欢她的公公婆婆,渐渐地也对她改了观。
就在曹芬芳以为自己要苦尽甘来时,儿子四岁那年,公公没了,一年后婆婆改嫁。
婆婆改嫁了,她日子还更好过一些。只是,大概老天爷看不惯她越来越好,儿子七岁那年,她男人出去修建河堤,说是干完了活想要下水捞鱼,这一去,就再没能上来。
曹芬芳带着一双儿女守了寡,她没想过改嫁,找了一个帮厨的活计,包吃后每月二钱银子的工钱……这工钱偏低,但她一个女人要养家糊口,很珍惜这份活计。
她不准备辛苦养儿女一辈子,想方设法给儿子找了个泥雕师父。就是用泥做出各种泥人和花鸟虫鱼,手艺精湛的泥雕师傅一月也能赚不少,即便手艺差。
廖大志长相随了父亲,只能算端正而已,但他做事踏实,得了师父喜爱,习得了真传。才十几岁,工钱就已涨到四钱。
任何手艺人,都是越老越吃香。四钱银子不乱花,可以养家糊口,曹芬芳想着自己终于要熬出头,等到儿子娶妻生子,她就在家里洗衣做饭,帮衬着儿子儿媳。
结果,廖大志不知道何时与隔壁的寡妇看对了眼,曹芬芳得知此事,险些没气晕过去,她当即就着手给儿子相看。
廖家只剩母子三人,有一个五间房带着厨房茅房的院落,最重要的是,廖大志自己有养家糊口的手艺。他想要相看,愿意的姑娘还挺多。
结果,人家姑娘一到,对面的年轻小寡妇跑上门来送点心,说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话,反正话里话外就是她和廖大志很亲密,当场就把人家姑娘羞走了。
曹芬芳当时恨不得扑上去捂住那寡妇的嘴,相看不成,两家大吵一架。曹芬芳也学乖了,带着儿子出去想看。
结果,人家阴魂不散,还追到了酒楼里。
婚事又不成了!
“姐,你怎么在这儿蹲着?赶紧的,人到了!”
楚云梨被叫醒,心知此时是曹芬芳发现小寡妇故意害儿子相看不成功后,到酒楼相看的那一回。
她起身,那个叫乔红秀的寡妇应该很快就要到了,不过,即便她不来,今儿这婚事也不能成。
出来叫楚云梨的人是曹芬芳特意寻的媒人,是廖大志他爹的一个远房表妹张氏。
两人回到雅间,里面已经多了五个人,今日相看的李姑娘和她爹娘,还有她弟弟。
江南府自古以来都是鱼米之乡,住在此处的人只要勤快,那就没有饿肚子的,家里壮劳力多点,买点绸缎来穿,也不是买不起。
比如今儿的曹芬芳就穿了一身暗绿色的绸缎,衣裳只有七成新,算是她柜子里最拿得出手的衣衫了。
边上的廖大志穿一身杏色长衫,不过他肌肤比较黑,这一身穿出来,没有半分斯文气……这杏色是料子的本色,没有染过,价钱要便宜许多。
相比起母子俩身上穿的绸缎,李家人看着就朴素许多,除了李家那儿子,几人都是一身布衣。
李小宝的紫色绸缎衣裳做得太合身,他往那儿一坐,肚子上像是带了几个肥肉圈圈。
张氏笑吟吟告了罪,拉着那位李姑娘的手笑着道:“来,这是你廖家大娘。”
姑娘叫李小苗,据说是十五岁,可看着要比身量一般的楚云梨还要矮一个头,个子瘦小,肌肤蜡黄,看着像是没吃饱饭。
上辈子曹芬芳一见到李小苗和其家人,心里就打了退堂鼓,儿子有手艺,家里有房子,也算有几分挑剔的余地。她倒不是说想娶一个家境多好的儿媳妇,只是希望对方不要拖儿子后腿。
可看到李家人一脸菜色,但李小苗的弟弟还能长成胖子,都不用再多问,就知道这一家子偏疼儿子。
儿子能传宗接代,要留在身边伺候家中长辈,多偏疼几分,曹芬芳能够理解。但是女儿也是十月怀胎拼了命生下来的,生女儿可不是为了做丫鬟伺候儿子的。
楚云梨笑了笑:“这要是在街上看见,那都不像是一家人,这……长得可真圆润。”
姐弟俩区别这般大,李家夫妻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李母微微仰着下巴,笑道:“我这儿子随了他舅舅,骨架大,看着就能干。老话不是说嘛,儿子高高大大门前站,不会干活也好看。”
楚云梨扬眉。
张氏大概懂了表嫂的意思,往深了说,表嫂当面这般说话,明显是没看上李家。不过,来都来了,这耽误大半天,还是要尽力撮合,万一成了呢?
“小苗很能干,家里家外一把抓,听说能扛一百多斤呢。”
说着,还扯了扯楚云梨都袖子。
言下之意,别看人家儿子怎么养的,只要姑娘够能干,娶回家来能替自己分担就行。
李小苗被夸得低下头去,不甚白皙的脸上都染上了一抹烟霞。
廖大志完全没有被吸引,一直低着头,不看任何人。
“大志,别傻愣着,跟小苗好生聊一聊。”
廖大志冷不防被表姑叫了一声,抬起头来:“小苗姑娘,我……”
不是存心相看,出现在此就是不对!
姑娘家名声要紧,与人相看过后婚事不成,会被人认为是姑娘本身被人嫌弃。
一两次还好,次数多了,好人家都不会愿意相看,会影响到姑娘挑选好人家。
“我忽然想起来,大志他师父今儿有吩咐。”楚云梨率先出声,“是我的不对,年纪大了,记性不好,我给忘了。”
曹芬芳还不到三十五,远远不到老糊涂的地步,这话……明显就是没看上李家。
张氏叹气:“正事要紧,让大志先去。”又对着李家人道歉,“是我的错。”
李小苗相看带上爹娘,本也在情理之中,带上弟弟……纯粹是为了贪吃相看的这顿饭。
李家人得知婚事不成,有些恼廖家母子的不识相。不过,廖大志也不是特别好的人选,不成就不成了。
“这么远跑来,我都饿了。”李母直言,“伙计,点菜!”
大家以前没见过面,曹芬芳也怕遇上那种不知分寸的无赖,早在定一下这个雅间时,就要了雅间配套的饭菜。
一套下来三钱银子,荤素六个菜,还搭配了半斤酒,绝对够吃了的,曹芬芳心有成算,若是满意这个儿媳妇,自然会让伙计添菜,若是不成,这些菜也不算失礼。
随着李母话音落下,伙计推门而入:“现在就上菜吗?”
普通人家的妇人都有一些小智慧,李母看到这情形,立时明白,廖家这是早有安排。她镜头伸出了火气,却也没打算闹事。
女儿还要嫁人呢,若是闹大了,会影响女儿的名声,她还指着要一笔聘礼呢。
算算时间,再过一会儿,乔红秀就要来偶遇了。她会装模作样地当着所有人的面表示她与廖大志关系不浅。
曹芬芳恨毒了这个乔红秀,不愿意再与她扯上半分关系。
楚云梨看了一眼廖大志,廖大志秒懂母亲的意思,大松一口气,立即起身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