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升米恩,斗米仇

    “这是什么狗男人?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睡了別人,占了便宜就逃跑?这是什么人间渣男?”
    “唉!具体怎么回事,我也不清楚,那时候我太小了,懵懵懂懂的听大人说起这事,后来我姐有点抑鬱,家里便不允许再提起那个男人了!”
    两个人边逛边聊,大半天过去了,收穫满满。
    江若初背著满意的布料,又割了二十斤猪肉,半扇子排骨。
    嫂子爱吃的糖,家里没有囤货了,这次她又给嫂子买了几样新口味的糖。
    嫂子最爱的酒心巧克力竟然也有货,还有花生酥也买了些。
    糖果自然要多买一些,过一阵万一下了大雪,就不方便再进城了。
    东西要备足。
    过年的时候又怎么能少的了这些糖果和花生瓜子?
    姐姐流產出了好多的血,最近又在坐小月子,她想办法给姐姐淘了些东阿阿胶。
    这玩意补血滋阴,避免气血不足,正合適现在的姐姐。
    然后她又去了废品收购站,给母亲淘了几本书。
    冬日里,住在新房里,窝在家里看书还是不错的。
    给小侄子淘了本字帖,那蜘蛛爬一样的字是该练练了。
    “江江,我这趟回京,要好多天见不到你了,你要想我呀!”
    丁小梅假装带著哭腔,抹了两下眼泪。
    “再见,不送。”
    “你这个无情的女人,亏我还想从京城给你带点杏花楼的栗子糕,杏仁酥…”
    “想你,想你,快走吧!提前祝你一路顺风,结婚对象是个良人。”
    两个人告別以后。
    江若初便在不远处看到了丁红梅的小舅。
    到底还是来接丁红梅了,那个男人的视线落在她身上,停了好几秒以后,才慢慢移开。
    江若初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她站在约定的地点,等村子里的驴车,等人到齐了再一起回村。
    “小江同志,买了这么多东西啊?这就等著过年了唄?”
    “赵大叔,离过年还早呢,不过提前置办著唄,往年再过一段时间就要下雪了吧?我听大队长说,有一年这边的雪下的特別大,村子足足封了有三个月才能往外走?”
    赵大叔拍了下大腿:“可不是咋的?那可是五十年一遇的大暴雪啊,我还记得那天早上我睁开眼睛醒来,准备推门出去把尿盆倒了,愣是推了半天门没推开,你猜怎么著?”
    “怎么著?”
    “那雪大到直接没过了房顶,好傢伙,我这辈子第一次见那么大的雪,唉!不过那个冬天最难熬,没有吃的,村里饿死了好几个。”
    以往的冬天,再怎么样,去山上寻摸寻摸,也能有所收穫。
    那年的冬天,是进城也进不了,上山也上不去。
    还差点被山上下来觅食的野兽给吃了!
    “我还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雪,反正咱大队的村民这回手里有钱了,该买的买,这个冬天要是再遇到那么大的雪,也不会挨饿了。”
    “是啊,小江同志,我们梨树沟大队的人都不知道要怎么感谢你好了,要是没有你,这个冬天不知道又要饿死多少人。”
    她空间里的大米已经成熟了,她准备留一部分,自家人吃。
    要是到时候村民们万一有需要,她还可以卖给他们。
    一是帮助了村民,二是她也可以赚一些小钱钱,或者有人拿东西来跟她换大米,也不是不可以的。
    那天她把这个消息告诉子弹的时候,子弹反问她为何不直接送?
    升米恩,斗米仇。
    她把这句话的意思告诉子弹以后,子弹瞬间就明白了,並且支持她的做法。
    但是私自买卖在这个年代是违规的。
    江若初不是不知道,可是,万一真的大雪封了山,谁还管什么投机倒把不倒把?
    能填饱肚子就行。
    再说,就算告,也被大雪捆住出不去啊。
    总之,她和子弹辛辛苦苦种的大米,不能白费了,最后剩下的这些,她准备过几天去京城以后,全部卖了。
    京城,沈家。
    沈母好生招待著这个乡下来的准儿媳。
    当然了,她心里並不同意,可並未表露出半分。
    依旧维持著表面的热情。
    但是,李文秀却觉得哪里怪怪的?她来了也有一阵子了,沈家人对她並没有很差。
    甚至很好,很热情。
    可她还是感觉心里不舒服。
    每当饭桌上,沈萧跟家里人谈论著名家字画,外匯券,还有小提琴演奏会等等。
    这些话题,她完全都插不上嘴,就像听天书似的。
    她突然间觉得眼前的沈萧好陌生,跟在农村种地的沈萧完全就是两个人。
    每次这种情况,她便只会埋头吃饭,还要掖一掖她毛衣袖口泛起的毛球。
    自卑到了骨子里。
    甚至有的时候还担心沈家人会不会觉得她是个吃货?
    就只认吃?因此,她每一顿饭吃的都很少。
    她爹娘让她在农村带进城的那些山货,她瞧见被沈母偷偷的送人了。
    那些山货对於农村人来说,是顶顶好的东西。
    可在沈母眼里却如此的嫌弃。
    这让她大为受伤,不过她並没有说什么,所有难过的情绪都被她咽回了肚子里。
    沈母每天会有下午茶的时间,喝一杯咖啡,看看报纸,桌子上摆放的那精致的瓷器。
    闪著耀眼的光,刺激著李文秀本就自卑的心。
    “秀秀,你怎么总是闷闷不乐的?在京城待的不习惯?”沈母帮她拿了一身睡衣。
    递了过去。
    李文秀低著头接住,她从来不知道,睡觉的时候还有专门的衣服穿?
    她们农村人穷的能有衣服穿都不错了。
    城里人竟然睡觉还有睡觉的衣服?
    “阿姨,没怎么,我就是有点想家了。”她的確是想家了。
    沈萧洗漱后,换了睡衣,在书架上拿了一本书,窝在沙发里看书。
    他终於又过回了以前的生活,最近在京城待的很舒服。
    家里已经著手为他办理回京的事了。
    “秀秀,你有喜欢看的书吗?阿姨给你找一本,解解闷?或者跟阿姨聊一聊,你喜欢哪个国家的哪个作家?”
    李文秀一听这些,眼底闪过一丝慌乱:“阿姨,我有点困了,想休息了。”
    她怎么敢聊?一聊准露馅儿,她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不懂。
    沈母见李文秀准备回屋。
    转过头对沈萧道:“儿子,这两天有个家庭聚会,你司奶奶家的小孙女在黑城的一家医院支援,就快回来了,到时候你带著秀秀一起,我们聚一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