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宵夜

    凌晨一点刚过,潘宇悬推开了公寓楼的铁门。
    他所住的公寓楼位於东区一条昼夜喧囂的主干道旁,街对面有通宵营业的酒吧、便利店,霓虹灯牌彻夜闪烁。
    这住的地方和曾经的潘尼怀斯大不相同。
    喜欢装神弄鬼的傢伙,通常都住在郊区的废弃大独栋吧,也就是外表破破烂烂,一看就是鬼屋的那种大房子。並且大房子里还得有一口井,通往真正的老巢,也就是下水道深处,那里尸体堆砌成山丘。潘尼怀斯甚至把整个马戏团都搬到了下水道的老巢。
    但作为“二代潘尼怀斯”的潘宇悬,並不想住在下水道。
    而且哥谭不是德里镇,哥谭的下水道不好混,里头也是人才济济,聚集了诸如杀手鱷这样的精英怪。
    潘宇悬目前还不是很能打,不想招惹那些怪物。
    一个人住郊区大独栋又太孤独,不嗨皮。
    潘宇悬穿越前在大城市打拼多年,早已习惯了市区的热闹和便利,让他一个人住郊区大鬼屋,他可不愿意。
    现在实力较弱,离人群近一点,也更好物色合適的猎物。
    潘宇悬默默地上楼,肩膀微微耷拉著,手里拎著个塑胶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刚从便利店买的宵夜三明治。
    他身上的旧夹克和牛仔裤残留著些许雨渍。
    脸上带著一种被漫长通勤和无聊工作榨乾了的疲惫。
    整个人看起来就和这栋老旧公寓楼里进出的其他人没什么两样。
    就是脸色有点苍白,但在哥谭惨白的路灯下,谁的脸看起来不是这样呢?
    楼道里的声控灯挣扎著点亮。
    潘宇悬刚走上二楼拐角,上面就传来嘈杂的脚步声。
    只见三个穿著连帽衫的年轻人正歪歪扭扭地下楼,带著一股菸酒混合的躁动气息。
    潘宇悬像所有疲惫的上班族一样,下意识地往墙边靠了靠,给他们让了条路。
    双方擦肩时,为首那个混混却故意撞了他一下,力道不小。
    潘宇悬被撞得晃了一下,塑胶袋脱手掉在楼梯上,发出闷响。
    那个撞他的人撇了眼塑胶袋,愣了一下,眼神略微变化,但脚步没停。
    很快他们的身影便消失在楼梯转角。
    潘宇悬慢慢地弯下腰,捡起塑胶袋。
    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有点戏精地扶了扶並不存在的眼镜,继续拖著那种疲惫的步子往上走。
    走到三楼301室门口,他掏出钥匙。
    在开门时,他轻微地侧头,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空荡荡的楼梯下方。
    他转动钥匙,走进黑暗的房间。
    ……
    铁门在三个小混混身后哐当一声关上,隔绝了楼道里昏黄的光。
    街上的冷风一吹,酒意散了几分。
    “等等。”撞人的那个混混叫杰克,他突然停下,叫住同伴。
    杰克眼里没了醉意,闪著光。
    “你们有没有看见,那傢伙手里的塑胶袋。”
    “什么?”另一个哥们傻笑著,“塑胶袋怎么了?”
    “是钱。”杰克压低声音,“我看见了,散开的,不算多,但绝对不少。”
    两个同伴本来一脸晦气,听到这话也瞬间醒了。
    “你確定?”
    “我看得一清二楚。”杰克冷冷地说,“应该足够我们缓一口气了,你们也知道,维克前天又来追债了。”
    维克是个收帐的,他的老大就是最近刚混起来的企鹅人,奥斯瓦尔德·科波特。
    杰克几个人在企鹅人的小赌场里欠下了赌债,利滚利的数字像蛇一样缠著他们的脖子。
    “可是那傢伙哪来的钱,还用塑胶袋装著?”一个同伴有些疑惑。
    “管他呢,就是个弱不禁风的怪胎罢了。”杰克说。
    三人交换了一下眼神,贪婪和急切压过了短暂的疑虑,一个苍白文弱的社畜,简直是送上门的肥羊。
    “他住几楼?”
    “好像是302……”
    “不对,是301,我前些天下楼遇到过他出门。”
    三人就站在街边低声商议著。
    “我们怎么进去?在门口蹲他怎么样?”
    “不,那样太张扬了,不如等他出门,我们再撬锁进去找钱。”
    “万一他钱不放在家里呢?”
    “別急,先看看。”杰克眼神示意了一下公寓楼侧面。
    两个同伴隨著杰克的目光,看向三楼的一扇窗户旁,那有个小小的阳台,窗户玻璃灰濛濛的,里面没亮灯。
    “不知道能不能从防火梯摸上去。”杰克冷静地摩挲著下巴,迅速估量著,“等他明天一早出门……不,不能等明天,今晚他睡死了就是机会,都盯著点。”
    两个同伴点头同意,在他们这种小混混的圈子里,有个反直觉的理论,干打砸抢的勾当,不能从长计议,计划越久,变数越多,最重要的是胆量和这股衝劲会隨著时间而消磨殆尽,到时什么都做不成。
    他们缩进楼对面一处小巷里,自以为隱蔽。
    杰剋死死盯著三楼那个不起眼的阳台,计划著怎么翻进去,怎么搜刮,怎么用这笔横財填补窟窿,甚至再去赌场翻本。
    另外两人看起来已经幻想著得手后的喜悦了。
    然而,他们完全没有察觉,也不可能察觉,那个他们紧盯著的漆黑阳台后面,一道人影,就静静站在那里。
    也在注视著他们。
    潘宇悬手里拿著一杯牛奶,一个毫无必要的习惯,他准备睡觉了,睡前喝杯热牛奶是个维持人性的必要举动。
    毕竟要在哥谭好好生活,就得扮演好一个普通人的样子,低调行事。
    他静静观察著对面巷子里那三个模糊攒动的人头。
    窗外霓虹的微光,隱约照亮了他微笑的嘴角一瞬。
    猎手有时只需安静等待。
    猎物会自己找上门来。
    有了第一次使用幻境吃掉米基的经验后,潘宇悬显然更有把握了,普通人很难摆脱幻境,更难以抑制心中的恐惧。
    楼上这三个小混混,潘宇悬虽然没有仔细调查过,但知道他们是一群赌徒,常常出没於企鹅人奥兹的地下赌场,还看到过企鹅人的马仔维克前来收帐。
    潘宇悬知道他们恐惧什么,而且在老窝里对付三个小混混,还是相对简单的,因为可以放开手脚,不用太担心暴露。
    那就吃点宵夜,再入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