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夜袭

    夜色如墨,银河如瀑。
    清辉洒满荒野,商队的车马蜷缩成一团,人在內车在外,篝火“噼啪”作响,映照著眾人的脸膛。
    昨晚还敢喝酒,今夜却是不敢喝了。
    大半的人都鼻息沉沉,早早入睡,少部分则出去值守,两人一组,格外警戒。
    行商里的人大都沾亲带故,有父带子,兄带弟,舅舅带外甥,这也是很多小商会维繫自身的手段。
    只有利益捆绑,才能让大伙不至於稍微遇到些危险就撇下了货物。
    对於绝大多数商队来说,失去一次货就足以让他们伤筋动骨,若是途中不顺,再死上一些人,那可是连祖宅都要卖,真正倾家荡產的买卖。
    陆轩是客人,没有这么多规矩,因此商会並未对他有安排。
    可若是让陆轩来看,一方面大概是真的不需要,另一方面也恐怕真是还不够放心他。
    换他,他也不愿意將身家性命託付给外人。
    “明天天一亮就会出发,陆兄不去休息一下?”杜威坐在篝火前,好心提醒道。
    虽说陆轩提著剑,但皮肤也未免太过白皙,杜威並不认为陆轩的剑术能高明到哪里去,也从未將百庆集这座城当作真实过存在的。
    “不必。”陆轩摇头,转而好奇问道。
    “齐都是个怎样的地方?我还未到大齐前,就听过诸多传言,相当好奇。”
    “齐都吗?”杜威有些惊讶,也不知陆轩为何要问人人皆知的问题,可既然陆轩已经问了他,他自然也要回应一番,否则岂不是失了礼数?
    “一句话很难概括,简单来说,就是你能在那里见识到全天下所有的珍宝吧。”
    商队的目的地就是齐都。
    他们车上拉著的货,在下面的县足以抵得上数月的税银,但在齐都却是连一个浪花都溅不起来,像他们这种规模的车队,每天都会在齐都进进出出上百辆之多。
    陆轩觉得杜威有些夸大了。
    一个连天下都没有见过的人,又怎知什么是天下呢?
    但陆轩看著杜威脸上的自豪和神往,也没有去当那个不识趣的理科男,只是笑著说道:“真厉害啊。”
    两人聊到了半夜,后面到了杜威需要执勤的时间。
    虽说他是谭老最重要的助手,但在商会人人都一样,他也逃不掉守夜的任务,好在杜威生性豁达,也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殊,带著笑就杵在了寒风中。
    就这样,商会在无人的荒野里走了三天,再过一天就能到下一个县城了。
    他们停在了一座老旧的石桥前。
    杜威带人去检查起了石桥,其他人则安营扎寨,只要石桥没问题,他们明天就可以直接通过。如果不行,那难免就需要花点时间修一些。
    无人区並不是从一开始就是无人区。
    就像掩埋在荒草下的官道,年久失修的老桥,它们都证明著这里也曾有人生活。
    “啊!”一声尖叫,惊动了坐在营地中的陆轩。
    几个好手当即就朝那边冲了过去,可速度最快的还要属於谭老雇的修士,流光一闪,便出现在了远处。
    是人头。
    数以十计的人头。
    地上没有尸身,也没有拖拽的痕跡,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是弃颅魔!”有人惊呼出声。
    弃颅魔是妖魔的一种,最喜欢將自己杀害的人类头颅码成京观,而那些消失的尸身则成了它们的裹腹之物。
    修士腾空,用自己的神识扫过大地,没有妖魔的踪影。
    重新落下,修士就朝著眾人朗声道:“大家晚上提高警惕,守夜的人翻倍,营地改成十丈规模。”
    安营扎寨並非定数。
    谭老將营地的大小分为十丈、二十丈、三十丈三种,这是直径的尺寸,根据现场的条件来,大的舒服些,小的安全些,各有各的好处。
    像现在这样发生了妖魔,自然不能再考虑舒不舒服,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眾人没有爭辩,转头就忙活了起来。
    陆轩重新坐了下去,思索起了弃颅魔的事,他好像还没遇到这种妖魔,见谭好在一旁,连忙凑了过去,在小姑娘旁边问起了弃颅魔的事。
    谭好也没见过弃颅魔,但听周围的人说过很多遍。
    据说,弃颅魔是一种人面人身的怪物,体型远超常人,小的就有两三米,高的更是达到了四五米,能將人像小鸡仔一样提在手中。
    最出名的,就是曾有金丹修士死在了弃颅魔的手中,整队上百人无一生还。
    最出名的,就是曾有金丹修士死在了弃颅魔的手中,整队上百人无一生还。
    “但那是大型弃颅魔群。”曾好还不忘安慰陆轩,让他不要担心。
    陆轩收了收走神的念头,诧异地看了谭好一眼,没想到这小妮子外冷內热,还挺贴心的。
    “今晚小心点,和你爷爷一起,別出营帐。”陆轩也好心道。
    曾好没好气地瞪了陆轩一眼,只觉面前的这个傢伙真是囉嗦,这也让陆轩內心一阵无语,真不知道曾好哪里学的这么叛逆。
    入了夜,月上中天。
    风大了起来,裹在货箱帆布和麻绳被吹得一晃一晃,大多数人都陷入了梦想。
    有可能遇袭不代表一定会遇袭,车队还需要为第二天的赶路做准备,自然不可能全员戒备,一个都不休息。
    远处一双眼睛正泛著绿光,好似草丛里的鬼火,像看猎物一样审视著车队。
    可没一会儿,它又消失在了黑暗中。
    陆轩睁开了眼,他感觉到了外面有什么正在偷窥自己,可正当他站起身来,一声“嘶吼”就传了过来,紧接著连成了片。
    陆轩脸色凝重。
    得了,这下不用去找了,它们自己送上了门来。
    所有人都抄起武器戒备了起来,就连那些熟睡的人也被醒耳的铜锣声惊醒,一个个衝出了帐篷。
    李醒是出身小观,可修为却是三人中修为最高的。
    “屈道友、万道友,我们三人合力,一同抗敌!”李醒高声一呼,就率先出了营地,其他两人也当仁不让。
    弃颅魔看似来势汹汹,但不过是一群没有脑子的妖魔罢了,他们也不一定输。
    屈道友,本名屈平,是个散修。
    人人都道修行需要財侣法地,屈平却是个不认输的主,六岁得传承,二十一岁先后送走父母,在江下小渔村耐心修行十五年才正式踏入修仙界。
    有机缘就去,有洞府也不避。
    他跟散修爭,跟世家爭,跟宗门子弟爭,生生爭出了个筑基,如今小宗小派的弟子也得叫他个前辈。
    万道友叫万厉,人狠话不多,拔出冷月宝刀就走出了车队。
    他八岁进入药帮当药童,十五岁转投漕帮,二十八岁当上船主,三十二岁识破了散修阴谋,带著八百好兄弟在江上围杀了三天三夜,得到半本修真秘籍。
    就是靠著这半本不伦不类的玩意,万历凭藉武学造诣还真找到气感,踏上刀修路。
    任有世间不平事,他自一刀向西天。
    商队中人都贵缩到了防御圈內,三名修行却全都去了外面,陆轩觉得自己也应该在外面,就提著剑走了出去。
    “陆轩!”曾好惊道。
    “陆小兄弟。”谭老也看到了跃上车顶陆轩,连忙出声阻止道。
    他知陆轩有也本事,但想要活下去靠的並不是哪一个有本事,而是哪一个更有毅力,更能耐得下性子坚持下去。
    弃颅魔是一种不会在白天活动的妖魔,等牝鸡司晨,危险就过去了。
    陆轩站在车顶,前方是聚来的妖魔,后方是簇拥在篝火周围的同行伙伴,朝谭老笑著说道。
    “谭老,承蒙照顾多日,今天也该付付车费了,莫要担心,它们还奈何不了我。”
    谭老看著陆轩,怔自出神。
    陆轩的头髮在夜风下飞扬,一身黑衣,一柄寒剑,衣袍作响,站在玉盘大的满月中,竟有些不似凡人。
    等谭老回过神,再想说些什么时,陆轩早已不在月下。
    忽然,呼啸声起。
    有黑影混杂在黑暗中朝著营地袭来,瞬间就如陨石落下,砸碎了一辆车的軲轆,后面竟还跟著铺天盖地的石雨。
    石头是从前面来的,有的脑袋那么大,有的足以让人环抱,是弃颅魔的手臂。
    陆轩似乎看到了它们脸上勾勒的戏謔,它们享受狩猎带来的<i class=“icon icon-unie08b“></i><i class=“icon icon-unie08a“></i>,更享受猎物惊慌失措的表情。
    屈平率先动手,掏出一支玉瓶扔上天空。
    玉瓶迎风就涨,一路从巴掌大小化作半身高,瓶口就骤然爆发出一股吸力,將空中的乱石吸去了大半。
    “屈二,你这法门也太娘娘腔了。”万历大笑。
    他和屈平的关係不错,也知道屈平是家中老二,乾脆就以屈二相称呼,打算让他看看自己的厉害。
    ——鏘。
    寒光如落叶,闪得人眼花繚乱,他竟直接衝进了妖魔群中。
    李醒见状无语了,你俩能从散修走到现在,就是靠一路莽过来的?那你们能活到现在,还真是三清保佑。
    陆轩饶有兴致地看著,一时也没出手。
    李醒三人的修为不算厉害,法门也不算高明,但和妖魔廝杀在一起的那股气势倒还不错,竟压制住了压过来的妖魔群。
    商队里的普通人都担心地看著这一幕,以他们的小胳膊小腿,实在难以对抗妖魔。
    陆轩看向了妖魔群的后方,他看到了一双大如磨盘的绿眸,它想鬼火一样漂浮在距离地面十多米的高空,格外显眼。
    竟还有妖魔异种?
    陆轩有些意外,但纯粹的肉体力量不可能挡得下他手中的剑。
    再凶猛的力量,再坚韧的皮膜,再夸张的速度都难以敌得过术法道,就像掌握术法的修士又时常陷落在以规则为主的鬼域当中,一环吃一环。
    妖魔支离破碎,战斗的余波激盪不休。
    陆轩看到后方的森林还有妖魔走出,就知道一定还有大量的妖魔隱藏在山中。
    每杀一只就多出来两只,银光落刃,妖魔就像麦子一样倒下,被万历硬生生用刀气直接盪出了一片的空地。
    “怎么这么多?诛魔军是干什么吃的!”万历怒道,拔刀就斩。
    这里虽然慌乱,可还是大齐境內,最多只有小股甚至是单只妖魔流窜,像这般杀不到尽头的妖魔群,实在是太离谱了些。
    屈平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虽说妖魔掷石的数量降了下来,但他还是不得不继续维持如意瓶,否则一旦让乱石落进营地,就是人头大小的石头也足以一砸一个洞出来。
    李醒的术法很奇特。
    当著眾人面,那在妖魔群中七进七出的法羽竟不是法器,而是他通过法力凝聚出来的术式实体。
    他凝聚出了一条法力之河,平日藏於河中,每当需要对敌才將术法引导而出。
    不难想像,隨著李醒境界和法力的提升,这法术之羽到了日后说不定能达到万羽齐发的地步,单是这一术法就达到了足以开山立派的层次。
    陆轩认为自己有些小瞧天下人了。
    本以为天变之后,人间沦为鬼域,可如今过了一年,人族照样生生不息。
    李醒法术如洪,万历刀光霸绝,妖魔溃不成军。
    可屈平却是个明白人,修士战斗全凭体內法力,一旦耗尽就如砧板上的鱼肉,只能任由妖魔宰割。
    莫看两人杀得是爽了,可那气喘吁吁的疲惫感却是做不得假。
    “陆道友,还请你速速出手。”屈平大喊一声,显然將希望放在了陆轩的身上。
    自看到陆轩的第一眼,屈平就察觉出了陆轩的身份,並不是因为陆轩的法力隱藏得不好,也不是自身气机外泄,纯粹是因为他的某种灵觉。
    自他离开渔村,这种特別的灵觉就一直陪伴著他,遇事皆能逢凶化吉。
    陆轩很强,比他们三个人加起来都强,他很確信这点。
    陆轩看了屈平一眼,目光落在了妖魔群后。
    双目一对,就如寒潮遇上夏阳,一股剑拔弩张的杀意蔓延到了全场,就连廝杀中的李醒和万历都觉察到了这股突如其来的异常。
    陆轩既然决定出手了,自然不会留手,但这样的对手还不值得让他拔剑。
    双指一指,万草齐生。
    旁人错愕,还不等他们有新的念头升起,草如大弓,“扑哧”一声就將那堪比一栋楼的妖魔扎成了刺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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