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刘继业:差点把穷亲戚忘了!没人比我更了解草原人的危害!

    大唐,太祖时期。
    李渊不由得有些出神。
    “竟已过了这般漫长的岁月……”
    一旁的李世民亦轻声嘆道:
    “是啊……不知不觉,已是沧海桑田。”
    “歷史的车轮……著实厚重。”
    ……
    大辽,圣宗时期。
    耶律隆绪听得连连点头,如小鸡啄米。
    “说得对呀!”
    “那南朝连中原故地都丟了!”
    “莫说一统天下,连正统名分都没了!”
    “如此说来……是不是该轮到我大辽承继天命了?”
    ……
    【忽必烈是蒙古政权实现转型的关键人物。】
    【他不仅仿照中原王朝体制建立元朝,还將政治中心先从和林迁至开平“今內蒙古境內,距旧都不远”。】
    【继而又將开平改称上京,同时將实际的政治中枢进一步南移,定於燕京。】
    【我们甚至难以称之为“迁都”——因为在忽必烈之前,蒙古並无固定的都城观念与建制。】
    ……
    【从成吉思汗打造战爭机器,到窝阔台时期形成驛站体系,逐步確立镇戍制度,蒙古人学会了如何在军事扩张与农业生產间取得平衡。】
    【从而完成了从一个庞大的游牧部落联盟,向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形態过渡。】
    【而整个过程中,南宋几乎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著这场悲剧步步逼近,如同待宰的羔羊。】
    ……
    大宋,太宗时期。
    赵匡义沉著脸坐在凉亭里。
    “说忽必烈便说忽必烈!”
    “怎的又扯到我大宋头上!”
    ……
    大蒙古国。
    铁木真把玩著匕首,静候诸子到来,目光却未离天幕。
    他本以为自己並不在意所谓“中原王朝”。
    但亲眼见证分裂四五百年的天下重归一统,而完成此举的竟是自己的孙子时,一种奇异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大一统……”
    他细细品味著这三个字。
    不知为何……
    愈品愈觉其中韵味深长。
    ……
    【歷史上各朝皆有其法律体系,且往往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
    【元朝的一统,表面看是划时代的大事,但在治国理政的具体过程中,却面临著诸多难题。】
    【元朝曾试图效仿辽代的“南北面官制”:以契丹法度治理北部族群,以中原制度管理燕云十六州的汉民。】
    【然而隨著南宋覆灭,疆域急剧扩张,加之隨蒙古南下的色目人、北地汉人日益增多,与南方汉人杂居混处。】
    【辽制显然已无法適应统治如此庞大帝国、管理如此多元百姓的需要。】
    ……
    大汉,高祖时期。
    刘邦顿时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
    或者说,他看到了一幕熟悉的景象。
    吕雉也望向刘邦——两人想到了一处。
    “元朝眼下所面临的局面,与当年秦朝的处境何其相似。”
    “皆要治理一个前所未有的广土眾民之国度。”
    “一旦举措失当,便是步秦之后尘。”
    ……
    大唐。太宗时期。
    李世民正襟危坐,仔细观看天幕。
    唐朝其实也面临类似的困境。
    疆域辽阔,如何妥善治理中原百姓与周边诸族,始终是个难题。
    这个问题前代未曾遇过。
    大唐的衰亡,未必没有对异族政策处置失当的原因在內。
    那么元朝……又会如何应对呢?
    ……
    大明,太祖时期。
    朱元璋已猜到天幕要说什么。
    他抱起双臂,冷笑连连。
    “胡虏无百年之运——这完全是咎由自取。”
    ……
    【忽必烈称汗、称帝后,其法律体系不断强化,基本朝著“全域一法”的方向发展。】
    【公元1261年,忽必烈规定蒙古人仍沿用传统“札撒”;对广大汉民及汉化族群,则参考金朝《泰和律》,颁布《中统权宜条理》,后又陆续出台多部类似后世“司法解释”或“修法”的条令,使律法渐趋完备。】
    【直至1271年正式称帝、建立元朝的十年间,忽必烈大体依照“汉法”施政,全面推行汉制,包括法律体系。】
    【然而两件事改变了这一切。】
    【一是公元1262年,益都世侯李璮发动叛乱。】
    【忽必烈发现不少汉人豪族与之暗通声气。虽镇压后未深究,但对汉人的戒心已大大加深。】
    【他开始不再倚重汉臣,转而更多依赖色目人理政。】
    【二是公元1282年,大都发生王著、高和尚刺杀財政大臣阿合马的事件。】
    【此事令忽必烈对汉人臣僚彻底失去信任。】
    ……
    天幕上呈现出一张简表。
    表中依序排列四名服饰各异的人物,旁边標註著等级与说明:
    『蒙古人,第一等』
    元朝“国族”,蒙古统治者视其为“自家骨肉”。
    『色目人,第二等』
    西域“中亚”各族,部分契丹人亦归此类。
    『汉人,第三等』
    指原金朝境內淮河以北的汉人、契丹人、女真人,以及较晚归附的云南、四川等地民眾。
    『南人,第四等』
    特指原南宋统治下的江南汉人。
    ……
    【忽必烈下令废除了相对完善的金朝《泰和律》。】
    【转而推行一套虽无明文法典严格界定,却通过各项制度安排与法律实践,將国民明確划分为四个等级的“四等人”制度。】
    【最早提出元朝存在人群等级划分的,是清咸丰三年魏源在其《元史新编》中提及的元朝用人“分三等”之说。】
    【此后,1916年日本学者箭內亘发表《元代社会的三阶级》,明確归纳为“蒙古、色目、汉人”三个阶层。】
    【直至1934年,史学家屠寄在《蒙兀儿史记》中正式提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的“四等人制”,但也未详述其制度来源。】
    【实际上,元廷不大可能颁布明文將民眾划为四等——忽必烈並不愚钝。然而在具体律法、政策施行中,確实存在鲜明的差別对待。】
    【无论在司法、赋役、科举、任官等诸方面,汉人与南人皆遭受制度性的不平等。】
    【律载:“诸蒙古人与汉人爭,殴汉人,汉人勿还报,许诉於有司。”】
    【“如有违犯之人,严行断罪”,甚至可处死以儆效尤。】
    【若蒙古人殴汉人致死,一般仅需赔偿烧埋银五十两了事。】
    【而“诸蒙古人因爭及乘醉殴死汉人者,断罚出征,並全征烧埋银”——这实则为蒙古人隨意杀害汉人预设了“免死赔银”的特权。】
    【其余如罪犯审理、司法监察等方面,此类不平等比比皆是。】
    【自元英宗颁布《大元通制》起,直至元朝覆灭,始终未能形成一部完整且公平的法规体系。】
    ……
    大秦。
    嬴政静坐无言,面容平静。
    他不解后世子孙为何对此事如此惊异。
    成王败寇、亲疏有別,本是世间常態。
    正如“尊王攘夷”——化外之民自然低於华夏。
    正如一城之中,居於城、郭、郊、野的“百姓”本有高下之別。
    打死奴僕,亦不触律法。
    又如他昔日对待六国遗民之策。
    这般做法对么?
    若在以往,他自然认为无误。
    因歷来便是如此。
    而今……
    他却觉得此事的是非对错,或许另有衡量。
    只是那关键的一点,他尚未全然想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