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昔日记忆
第112章 昔日记忆
也就是说,但凡有雾气的环境,林恩自动就掌握了拨挡箭矢的能力。
就像现在这样。
或许更快的飞行物也能抓住,不过还没具体测试而已。
“哦~抱歉!抱歉!我还以为你也是幻象,所以...”
猎人的道歉声打断了林恩的思考。
后者扬起手中的箭矢,摆了摆手:“没事,警惕点是对的,而且你也没射中我。”
接受完道歉后,林恩觉得还是先找人要紧,便接著说道:“这里面已经没怪物了,还是赶紧干正事吧!”
站在通道口,举著一根临时火把的尼伦点了点头。
他看著浑身是血的林恩,又想起刚才对方徒手抓箭矢的一幕,满腹疑问都压在了心底o
但他也不愿多问,毕竟自己身上,也藏著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秘密。
找人没花多久时间。
靠著猎人敏锐的嗅觉,他们很快便发现了目標。
地点就在洞窟最深处的水潭边。
可惜结局並不圆满。
这里血腥味瀰漫,散落著不少动物残骸,还有...半具人类的尸体。
哪怕心里早有准备,猎人还是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这幅场景对林恩来说倒不算什么,他和死者本就不熟,只是觉得尸体总该妥善处理。
“需要帮忙吗?看你这样子,要是实在接受不了,我可以帮你把遗骸运回去。”
他这话是真心为了照顾朋友的心理健康。
猎人谢过他的好意,却还是摇了摇头。
他脱下最外层的布衣,半跪在地,小心翼翼地將血淋淋的遗骸包裹好,这个动作足足花了很长时间。
等尼伦重新站起身,才低声解释道:“这是我答应別人的事,你已经帮了我大忙!”
“这种小事,就不麻烦你了。”
任谁都会对同类的尸身心生厌恶,甚至恐惧。
尤其是上午刚因相关的事满心愧疚的猎人,更是如此。
不过妻子汉娜经常告诫他:不能什么事都麻烦林恩。
友谊是用来维繫的,不是用来挥霍的。
哪怕他曾对林恩有过救命之恩。
后一句猎人没太听懂,但前半句的做法,他却牢牢记在了心里。
战士被拒绝后,也只是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心里反倒生出几分欣慰。
若是尼伦愿意,林恩甚至想將他招募成固定队友。
现在多接触这些场面,或许將来也能更快適应和习惯。
总归不是坏事。
不过回去之前,林恩还有个疑问。
这具被啃噬得满目疮痍的遗骸,真的要带到孩子母亲的面前吗?
他实在不確定,这样做会不会让村子里再疯掉一个人。
林恩不太懂这边的习俗,却清楚人心的承受能力是有极限的。
那孩子的母亲阿米尔,一眼看上去就是精神状態不太稳定的人。
於是他索性將这份顾虑直接说了出来。
而身为本地人的尼伦,也確实认真思索起了这种可能性————
十几分钟后。
两人没有直接回村,反而出现在了山头的另一侧。
那里坐落著一间森林小屋。
屋子虽小,却瞧著十分结实,木头墙壁配著茅草屋顶,和村里的房子没什么两样。
屋里的东西一应俱全:床铺、火炉、做饭用的铁锅...各类生活器具应有尽有。
墙壁上还掛著不少动物毛皮,以及两张备用的猎弓。
这里,应该就是游戏里尼伦一家惨剧发生的地方。
林恩看了一眼正在挖坑、准备安葬尸体的猎人,决定再確认一下。
他隨便找了个藉口离开,绕了一圈来到小屋后方。
果然,这里有一处缓坡。
坡地中段,正好在屋子的正下方,当真有一扇紧锁的木门。
透过门缝往里瞧,能看到里面是个不大的山洞,隱隱飘出一股腐肉的腥气。
没错了。
他这位朋友,每逢满月之夜,便会在这里变身成狼人,独自熬过那痛苦的一晚。
正当他犹豫要不要进去看看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这附近不会有其他人类,来者果然是刚才还在挖坑的猎人。
尼伦看到林恩靠在那扇紧锁的木门边,瞳孔骤然收缩,急忙衝上来拉住他往外跑,嘴里连声解释:“这里面没什么特別的,都是些旧物,没必要在意。”
看尼伦这副紧张的模样,林恩也不想揭穿他的心思,隨口敷衍道:“哦,我就是隨便看看,毕竟第一次来你这小屋。”
或许是怕小屋的秘密被撞破,尼伦急忙转移话题,半点也不想再提和小屋有关的事:“这可不是你第一次来,你忘了半年前的那个晚上?”
说著,他抬手朝东边指了指。
几百米开外,有一棵高大的橡树,即便站在森林里,也能瞧见那浓密的树冠。
顺著猎人的提示,林恩猛地想起了什么。
那棵大橡树,这个呈c型的山坳...没想到自己穿越的地方,竟然就是这里!
他惊讶地看了尼伦一眼,再也顾不上眼前的事,拔腿就朝橡树的方向窜了出去。
两分钟不到,他便衝到了橡树底下。
这棵橡树的树干粗壮无比,至少要三个人手拉手才能合抱。
灰褐色的树皮上布满了沟壑般的纹理,林恩绕著树干转了半圈,在离地一米多高的地方,发现了许多细密的抓痕。
直到这时,他才真正確认—这里,就是他踏入猎魔人世界的起点。
具体位置是在..
林恩猛地转头。
果然,一块房间大小的巨石嵌在泥土里,露出半截椭圆形的白色石壁。
他还记得,穿越之后,自己是从半空中直直摔落,正好砸在这块石头上。
万幸的是高度不算太高,只是擦破了点皮。
但其他的遭遇,可就没那么幸运了。
那时正是深夜,哪怕月色皎洁,四下里依旧漆黑一片。
更何况刚穿越的他脑子一片混乱,对周遭环境更是一无所知。
这还不算最惨的。
林恩摸了摸树皮上的抓痕,不由得想起了那群该死的野狼。
没错,还没等他从穿越的震惊中回过神,一群饿狼就盯上了他。
黑夜里,几十双泛著绿光的眼睛,看得他头皮发麻。
一声狼嚎过后,他当时转身就跑,拼了命才衝到这棵橡树底下。
可两条腿的人,哪里跑得过四条腿的畜生?
他很快就被扑倒在地,若不是拼死护住了脖颈,恐怕当场就成了狼的点心。
饶是如此,他的身上还是结结实实地挨了好几口,脸上更是被狼爪狠狠抓了一下。
此刻脸上那几道浅浅的疤痕,就是当时留下的印记。
还好当时手机还有电,绝境之中的他急中生智,点开了一首劲爆的摇滚外放。
突如其来的巨响嚇了群狼一跳,求生欲爆棚的他,哪怕穿著的是拖鞋,也爬上了这棵橡树。
想到这里,林恩下意识地手脚並用,几个呼吸间就爬到了离地四米高的枝干上,低头俯瞰著地面。
这个视角,和当初躲避狼群时一模一样。
只不过那时,树底下有十几匹狼正疯狂地扒拉著树干,试图爬上来,这才在树皮上留下了密密麻麻的抓痕。
最后哪怕他上了树,那群畜生也没有离去,而是守在树下徘徊不去,等著他力竭坠落0
那段痛苦的日子,足足持续了一天两夜。
直到满月过后的清晨,他才被路过的猎人发现,捡回了一条命。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尼伦气喘吁吁地跑到树下,抬头望著他,也露出了追忆的神色:“一晃眼半年就过去了,还是同样的位置。”
“我记得你那时浑身是血,整个人半死不活地掛在树枝上,差点没把我嚇死。”
咚的一声,林恩从树上跳了下来,落在好友身边,接过话茬:“这算什么?比起后来伤口感染的那十几天,这点皮外伤根本不值一提。”
这话倒不假。
虽然幸运地被尼伦所救,但伤口感染的问题还是找上了他。
那段时间,他只记得浑身发冷,止不住地发抖,却总有人在他身上添著被子。
意识模糊间,肌肉和脑袋的剧痛日夜不休,他硬是凭著一股韧劲,才从鬼门关里爬了回来。
之后更是虚弱了十几天,连下床都费劲。
所以林恩穿越后的一个多月里,基本都在臥床养伤,全靠尼伦一家悉心照料。
其中出力最多的,便是当时正好赋閒在家的玛格丽特。
“確实不容易,”尼伦感慨道,“当初好多人都说,你这是染上了热病,根本熬不过去,没想到你硬是挺了过来。”
林恩无声地点了点头。
沉默了几秒后,他才开口说道:“好了,过去的事,怀念一下就够了,日子还得往前过,人也得一直往前走。”
而尼伦听到这句话后,不禁想起了其他人,说道:“我更希望,那个失去孩子的母亲,也能明白这个道理。”
林恩不可置否:“走吧,回村吧。”
“今天发生的事够多了,但我还有一堆活没干完呢!”
也就是说,但凡有雾气的环境,林恩自动就掌握了拨挡箭矢的能力。
就像现在这样。
或许更快的飞行物也能抓住,不过还没具体测试而已。
“哦~抱歉!抱歉!我还以为你也是幻象,所以...”
猎人的道歉声打断了林恩的思考。
后者扬起手中的箭矢,摆了摆手:“没事,警惕点是对的,而且你也没射中我。”
接受完道歉后,林恩觉得还是先找人要紧,便接著说道:“这里面已经没怪物了,还是赶紧干正事吧!”
站在通道口,举著一根临时火把的尼伦点了点头。
他看著浑身是血的林恩,又想起刚才对方徒手抓箭矢的一幕,满腹疑问都压在了心底o
但他也不愿多问,毕竟自己身上,也藏著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秘密。
找人没花多久时间。
靠著猎人敏锐的嗅觉,他们很快便发现了目標。
地点就在洞窟最深处的水潭边。
可惜结局並不圆满。
这里血腥味瀰漫,散落著不少动物残骸,还有...半具人类的尸体。
哪怕心里早有准备,猎人还是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这幅场景对林恩来说倒不算什么,他和死者本就不熟,只是觉得尸体总该妥善处理。
“需要帮忙吗?看你这样子,要是实在接受不了,我可以帮你把遗骸运回去。”
他这话是真心为了照顾朋友的心理健康。
猎人谢过他的好意,却还是摇了摇头。
他脱下最外层的布衣,半跪在地,小心翼翼地將血淋淋的遗骸包裹好,这个动作足足花了很长时间。
等尼伦重新站起身,才低声解释道:“这是我答应別人的事,你已经帮了我大忙!”
“这种小事,就不麻烦你了。”
任谁都会对同类的尸身心生厌恶,甚至恐惧。
尤其是上午刚因相关的事满心愧疚的猎人,更是如此。
不过妻子汉娜经常告诫他:不能什么事都麻烦林恩。
友谊是用来维繫的,不是用来挥霍的。
哪怕他曾对林恩有过救命之恩。
后一句猎人没太听懂,但前半句的做法,他却牢牢记在了心里。
战士被拒绝后,也只是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心里反倒生出几分欣慰。
若是尼伦愿意,林恩甚至想將他招募成固定队友。
现在多接触这些场面,或许將来也能更快適应和习惯。
总归不是坏事。
不过回去之前,林恩还有个疑问。
这具被啃噬得满目疮痍的遗骸,真的要带到孩子母亲的面前吗?
他实在不確定,这样做会不会让村子里再疯掉一个人。
林恩不太懂这边的习俗,却清楚人心的承受能力是有极限的。
那孩子的母亲阿米尔,一眼看上去就是精神状態不太稳定的人。
於是他索性將这份顾虑直接说了出来。
而身为本地人的尼伦,也確实认真思索起了这种可能性————
十几分钟后。
两人没有直接回村,反而出现在了山头的另一侧。
那里坐落著一间森林小屋。
屋子虽小,却瞧著十分结实,木头墙壁配著茅草屋顶,和村里的房子没什么两样。
屋里的东西一应俱全:床铺、火炉、做饭用的铁锅...各类生活器具应有尽有。
墙壁上还掛著不少动物毛皮,以及两张备用的猎弓。
这里,应该就是游戏里尼伦一家惨剧发生的地方。
林恩看了一眼正在挖坑、准备安葬尸体的猎人,决定再確认一下。
他隨便找了个藉口离开,绕了一圈来到小屋后方。
果然,这里有一处缓坡。
坡地中段,正好在屋子的正下方,当真有一扇紧锁的木门。
透过门缝往里瞧,能看到里面是个不大的山洞,隱隱飘出一股腐肉的腥气。
没错了。
他这位朋友,每逢满月之夜,便会在这里变身成狼人,独自熬过那痛苦的一晚。
正当他犹豫要不要进去看看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这附近不会有其他人类,来者果然是刚才还在挖坑的猎人。
尼伦看到林恩靠在那扇紧锁的木门边,瞳孔骤然收缩,急忙衝上来拉住他往外跑,嘴里连声解释:“这里面没什么特別的,都是些旧物,没必要在意。”
看尼伦这副紧张的模样,林恩也不想揭穿他的心思,隨口敷衍道:“哦,我就是隨便看看,毕竟第一次来你这小屋。”
或许是怕小屋的秘密被撞破,尼伦急忙转移话题,半点也不想再提和小屋有关的事:“这可不是你第一次来,你忘了半年前的那个晚上?”
说著,他抬手朝东边指了指。
几百米开外,有一棵高大的橡树,即便站在森林里,也能瞧见那浓密的树冠。
顺著猎人的提示,林恩猛地想起了什么。
那棵大橡树,这个呈c型的山坳...没想到自己穿越的地方,竟然就是这里!
他惊讶地看了尼伦一眼,再也顾不上眼前的事,拔腿就朝橡树的方向窜了出去。
两分钟不到,他便衝到了橡树底下。
这棵橡树的树干粗壮无比,至少要三个人手拉手才能合抱。
灰褐色的树皮上布满了沟壑般的纹理,林恩绕著树干转了半圈,在离地一米多高的地方,发现了许多细密的抓痕。
直到这时,他才真正確认—这里,就是他踏入猎魔人世界的起点。
具体位置是在..
林恩猛地转头。
果然,一块房间大小的巨石嵌在泥土里,露出半截椭圆形的白色石壁。
他还记得,穿越之后,自己是从半空中直直摔落,正好砸在这块石头上。
万幸的是高度不算太高,只是擦破了点皮。
但其他的遭遇,可就没那么幸运了。
那时正是深夜,哪怕月色皎洁,四下里依旧漆黑一片。
更何况刚穿越的他脑子一片混乱,对周遭环境更是一无所知。
这还不算最惨的。
林恩摸了摸树皮上的抓痕,不由得想起了那群该死的野狼。
没错,还没等他从穿越的震惊中回过神,一群饿狼就盯上了他。
黑夜里,几十双泛著绿光的眼睛,看得他头皮发麻。
一声狼嚎过后,他当时转身就跑,拼了命才衝到这棵橡树底下。
可两条腿的人,哪里跑得过四条腿的畜生?
他很快就被扑倒在地,若不是拼死护住了脖颈,恐怕当场就成了狼的点心。
饶是如此,他的身上还是结结实实地挨了好几口,脸上更是被狼爪狠狠抓了一下。
此刻脸上那几道浅浅的疤痕,就是当时留下的印记。
还好当时手机还有电,绝境之中的他急中生智,点开了一首劲爆的摇滚外放。
突如其来的巨响嚇了群狼一跳,求生欲爆棚的他,哪怕穿著的是拖鞋,也爬上了这棵橡树。
想到这里,林恩下意识地手脚並用,几个呼吸间就爬到了离地四米高的枝干上,低头俯瞰著地面。
这个视角,和当初躲避狼群时一模一样。
只不过那时,树底下有十几匹狼正疯狂地扒拉著树干,试图爬上来,这才在树皮上留下了密密麻麻的抓痕。
最后哪怕他上了树,那群畜生也没有离去,而是守在树下徘徊不去,等著他力竭坠落0
那段痛苦的日子,足足持续了一天两夜。
直到满月过后的清晨,他才被路过的猎人发现,捡回了一条命。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尼伦气喘吁吁地跑到树下,抬头望著他,也露出了追忆的神色:“一晃眼半年就过去了,还是同样的位置。”
“我记得你那时浑身是血,整个人半死不活地掛在树枝上,差点没把我嚇死。”
咚的一声,林恩从树上跳了下来,落在好友身边,接过话茬:“这算什么?比起后来伤口感染的那十几天,这点皮外伤根本不值一提。”
这话倒不假。
虽然幸运地被尼伦所救,但伤口感染的问题还是找上了他。
那段时间,他只记得浑身发冷,止不住地发抖,却总有人在他身上添著被子。
意识模糊间,肌肉和脑袋的剧痛日夜不休,他硬是凭著一股韧劲,才从鬼门关里爬了回来。
之后更是虚弱了十几天,连下床都费劲。
所以林恩穿越后的一个多月里,基本都在臥床养伤,全靠尼伦一家悉心照料。
其中出力最多的,便是当时正好赋閒在家的玛格丽特。
“確实不容易,”尼伦感慨道,“当初好多人都说,你这是染上了热病,根本熬不过去,没想到你硬是挺了过来。”
林恩无声地点了点头。
沉默了几秒后,他才开口说道:“好了,过去的事,怀念一下就够了,日子还得往前过,人也得一直往前走。”
而尼伦听到这句话后,不禁想起了其他人,说道:“我更希望,那个失去孩子的母亲,也能明白这个道理。”
林恩不可置否:“走吧,回村吧。”
“今天发生的事够多了,但我还有一堆活没干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