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我的兄弟是狼人

    林恩的房子不算大,只有一个客厅和一间臥室。
    客厅除了一张木桌外就没什么东西了,所以他回到家,就直接往右手边的房间走去。
    推门入內,里面的的东西同样简单,一张床,一个衣柜,加上一个带抽屉的木桌子。
    他三两下就把自己脱了只剩一条內裤,接著从床底下摸出自己的塑料拖鞋,並穿上。
    一把拉开床边的窗户,带著一条毛巾就跳了出去。
    他的房子后面正好有个小湖,通的是地下水。
    所以等他重新再回到屋子的时候,整个人已经洗了个乾净,脑袋上还裹著那条白色毛巾。
    虽然不感觉冷,但看了看粗布製成的床单,林恩还是穿上衣服比较好。
    於是他打开衣柜,从里面翻出一件不是这个世界风格的衣服——一套蓝色睡衣。
    纯棉製造,而且是夏天的款式。
    上面也没有印著什么花里胡哨的图案,都是一些横竖的条纹,组成一个个格子。
    他摸了头和下巴,感觉头髮和鬍子这段时间一定长了很多。
    所以从睡衣的口袋里掏出一台手机,当然已经没电了。
    但反光的黑色大屏幕,完全可以当镜子用。
    是的,塑料拖鞋,睡衣和手机,这些就是林恩穿越后的新手装备。
    还记得当时是晚上,他打完游戏有点累了,就拿著手机去外边遛弯,没走多久人就不见了。
    等意识清醒后,才发现自己在一片陌生的林子里,也是晚上。
    更倒霉的是,没过多久就出现了一大群狼。
    现在林恩低下头,看了看睡衣上好几道缝补的痕跡,只能说当时的记忆不堪回首。
    接著照镜子。
    他发现自己確实变了许多:
    除了鬍子之外,最明显的就是脸上的三道爪痕。
    几乎不能算是伤痕了,现在看起来就像好久之前的印记,淡淡一层横贴在脸上。
    估计是生命卡用多了,过量的治疗给把这伤痕给治癒了许多。
    不再想其他的,林恩一把就扑在自己的床上。
    呈大字形,仰面而睡。
    什么苦大仇深,生死离別,所有负面的的记忆都被他拋在脑后。
    没过几分钟,人就沉沉睡去。
    ......
    这一觉睡得很爽,等林恩张开眼一扭头,就看到窗户里投进来的夕阳。
    金黄色的,带著一丝温度。
    他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站起,伸了一个最舒服的懒腰。
    感觉像是重获新生。
    既然是新的生命,就要有新的旅程,林恩立马换了一套新衣服,新鞋子,反正什么东西都换成新的。
    再从衣柜下的隔间下取出一个钱袋子。
    隨手掂量了一下,感觉里面至少有三十克朗。
    这袋现金和屋子里的所有,都是之前杀水鬼赚的。
    威伦南部左边靠海,右边是温德默湖。
    两边都是水,那就少不了水鬼,於是某人发了大財。
    林恩日夜不休,花了一个多月的功夫,几乎把这片地方的水鬼杀了遍。
    要不是林恩死要钱,不接受一点赊帐,折扣,或者其他形式来削减酬劳的行为,他的名声在整片地区绝对是槓槓的。
    不过怪物杀得不少,但是系统显示战力加的可怜,一直死死的卡在两点。
    现在歷练一圈回来,也才四点。
    一定是某些机制没搞清楚,导致系统战力和现实的战力严重不符。
    他走出房间,身体靠在大厅的桌子上,开始仔细思考这个问题。
    为何別人的牌面的基础战斗力都那么高,加上那些没见过的特性就更加膨胀了,而自己的基础战力却是停在个位数呢。
    按现实的情况来说,整个猎魔人世界,估计都没人类比自己力气更大了。
    速度、敏捷、反应之类的也不是短板。
    这些属性,都能勉强跟上猎魔人雷索的普通状態了。
    这是为什么呢?
    难道是缺少技巧,装备之类的?
    这些也说不通啊。
    技巧方面,自己投矛技术绝对是大师级別的,完完全全是用次数练上来,没有一丝水分。
    装备的话,魔狼之牙大剑一定是非常罕见和珍贵的,不说剑身上那一串没有激活的符文。
    就光看它的硬度,也能吊打世界上绝大部分兵器,缺点就是太重,同样体积的大剑也就它三成的重量。
    但在林恩手上,这个缺点完全可以无视。
    所以这两个要素都可以排除。
    他又联想到游戏里的昆特牌,忽然发现大部英雄牌,也就是金卡,战力都很高。
    但现实里,这些英雄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不是林恩的对手,甚至在他手里活不过一个回合。
    但只有一张卡是例外。
    那就是【神秘的精灵】
    他所指代的是精灵贤者阿瓦拉克。
    但他如果按照游戏里一样的基础战力的话,那就是0点,但现实里自己也绝对很难打过他。
    正好反过来。
    难道他有一些和我一样相同的特性,但比我更极端?
    想了半天还是有点摸不著头脑。
    直到金色的夕阳,將房屋的影子拉的更长后,林恩思绪才被打断。
    他听到房门外传来一个脚步声,但他没有推门而进,反而是在敲门。
    “咚~咚~”
    林恩立刻想到某些好笑的事情,换了个位置,將身体面向大门,说道:“请进。”
    一个年轻的身影立刻推门而入。
    他一身绿色的猎户装,棕色的头髮被皮质毡帽盖住,背著一把猎弓,腰间掛著一个箭筒。
    这人应该是刚从林子回来的,帽子上和衣服上都掛著几片小树叶,在猎人推开门时候,正好有几片滑落。
    “嘿,尼伦,好久不见,我还是觉得,你应该剃了那满下巴的鬍子,不然其他人很难看出你只有二十岁。”
    “汉娜说过她喜欢鬍子,我就留著了。”刚进门猎人似乎被带偏了,忘了目的,直接回答问题。
    而林恩和这一家人生活了那么久,刚才的那一句回答,他显然是不认可的:
    “你就算留个光头,你太太也还是会说喜欢。”
    “听我的,把鬍子剃了,再买套花哨的紧身礼服,年轻人就应该装作绅士一点。”
    “就像刚才的敲门一样,这个应该也是汉娜教给你的吧,进入好朋友家也要有礼貌。”
    这一句倒是提醒了尼伦。
    他到这是欢迎好朋友林恩,安然无恙回来的,可不是傻站在门口聊天的。
    所以猎人两三步就走到朋友面前,伸出手臂,並且笑著挑了两下眉毛。
    而对面的林恩同样报以微笑並伸手,互相握住小臂。
    接著互相拥抱,並且拍了拍背后才鬆开手。
    “欢迎回来!林恩,快给我说说这一个月干什么?去了哪?遇到什么有趣的东西啊...”
    尼伦拉著林恩就离开了屋子,后者无奈也只能被动跟上。
    ……
    这是尼伦,我的救命恩人。
    也是我在这个世界最好的朋友。
    他有点靦腆,甚至可以说有点过了头,可能是因为出身比较特殊,对周围人都比较敏感。
    但这不妨碍他和他的妻子汉娜非常恩爱。
    我在游戏里就见过他,是在一个名叫【我心狂野】的支线任务里。
    任务的最后,他们一家人结局並不好。
    因为尼伦是个狼人,被诅咒的血脉深深植入他的灵魂。
    而在这次,为期一个多月的游歷后,我才真正有力量,改变这一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