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女巫猎人

    还是在吊死鬼之树下。
    握著猎魔人给的武器,只觉得光头猎魔人对自己確实不错。
    银剑。
    这个是所有猎魔人身上最贵重的东西,一般是老一代人传下来的。
    只能是宗师级別的铁匠,花费大量精力才能完成一把。
    而且价值不菲,最低都要几千克朗以上。
    林恩还记得原著小说里,杰洛特就丟了一次银剑,书上写的反应是【痛哭流涕】。
    整个游戏和小说里,他都没哭过几次的,可见银剑对猎魔人的重要程度。
    林恩把它掛在腰间,放在身上才最是安全。
    而有了这个之后,他没有亚登法印,也能对鬼魂类的敌人,造成部分伤害了。
    算是补齐了他的一部分短板。
    一阵大风颳来,边上的枯树再一次吱呀作响,吸引了林恩的注意力。
    他发现此时的吊死鬼之树,上面其实没有几个吊死鬼。
    战爭刚刚抵达威伦,或许要不了多久,这枯树就会掛满尸体,和游戏里一般。
    既然时间尚早,那许多游戏中的支线故事,或许还未发生,趁著等待的几个月里,或许能做些什么。
    又是一道惊雷响起,在远处撕裂了天空,迸射出一串白光。
    看样子雨要下大了,还是先上路吧。
    林恩望著远处村子的炊烟,双腿一夹,珍珠就沿著道路飞奔而出...
    ......
    威伦北边更靠近诺维格瑞,有通商的需求,所以这边的村子更愿意花费功夫修路。
    加上这边山头悬崖少,地势相对平坦一些,所以道路走上不少。
    林恩很想回家,於是骑著珍珠一直赶路,路上没有做任何耽搁,在两天之后就抵达了终点——焦木村。
    这是他被天球交匯,带到这个世界的新手村。
    翻过熟悉的山丘,再拐了一个小弯,整个村子就出现在他眼前。
    村子不大,也就五六十户人的样子。
    木头搭的房子加上黄色茅草盖的顶,所有的房子都是一个模样,被好几条土路连在一起,铺在整片平原上。
    肆意生长,也毫无规划。
    房子群外边就是一亩亩田地,被简陋的柵栏围了起来。
    林恩知道里面种的都是黑麦,不过现在是早春,要三月份才能播种。
    所以现在是休耕状態,田间的土地裸露在外,放眼望去是一大片的黑褐色,只有几个稻草人孤零零立在田间,上面掛著的破布,被风吹得乱动,显得有点荒芜。
    刚接近村子门口,一队特殊的人,就和林恩打了一个照面。
    同样是轻便灵活的皮甲一套,加上弓弩长剑,看起来像一队普通的佣兵。
    但林恩一眼就认出来他们是什么人——是女巫猎人。
    因为他们都戴著一个横跨鼻樑的的护具,类似面罩,就是嘴巴那部分是没有遮住。
    以前林恩寻思,著防具有什么用,网上搜了半天也没结果,所以记得特別清楚。
    想到女巫猎人,林恩就接著想到阻魔金。
    为首的队长一定有阻魔金手銬的。
    魔法视野一开,他就发现整个小队都是一种漆黑的顏色,特別是盔甲和武器上,是一种死黑色。
    看久了,甚至有种把目光都吸进去的感觉,让他眼睛非常不適,只能被迫回到正常视野。
    而在任何世界,盯著陌生人看都是不礼貌的行为,被瑞达尼亚国王放纵的女巫猎人更是骄横。
    小队里立刻就有人叫道:“看什么呢你,识相点赶紧让开。”
    林恩直接无视了这个人,以及他说的话。
    骑马向前,迎著小队走到最前面那个人身边,两人相隔不到一米。
    最前面这个人就是应该是队长了,他四十岁上下,身形精干,右边脸颊向下延伸到脖子那一块,都是烧伤的痕跡,显得他有种特殊气质,能把这人和后面的杂鱼区分开。
    林恩在观察別人,別人自然也在观察他。
    那队长將目光藏在皮帽子下,上下扫视了两眼后,先是微微欠身,接著正色道:
    “你好,我是崔托格的霍恩,永恆之火的女巫猎人。”
    他的的声音沉稳,用词礼貌,带著一种官方的沉稳。
    “林恩,佣兵。”
    算是简单的回答,而且林恩的目光也不在霍恩身上,而是盯著他腰间的一副手銬。
    这手銬表面呈黄铜色,细细看,能在结构的连接处,看到几道暗红色的污垢。
    人血吹乾后就是这个样子。
    一只手將这手銬拿了出来,接著毫不犹豫丟向了林恩。
    后者用一只手稳稳就抓住,翻转两下有点把玩的意思,直到確定这是阻魔金镣銬后,才说道:
    “怎么?送我了?”
    “阁下喜欢的话,那自然可以。”
    林恩有些意外,没想到看一眼就能获得自己心心念念的阻魔金,既然他愿意林恩也不客气。
    不过免费的就不太好了。
    他掏出身上的钱袋子,也不数多少,直接就整个扔给霍恩,这个女巫猎人队长。
    接著补充道:“我不太喜欢欠別人的,觉得不够可以说。”
    霍恩接到钱袋后也不接话,反而开始邀请道:
    “阁下若是来到诺维格瑞,可以来神殿岛看看,永痕之火正需要强大的战士。”
    接著他稍稍停了一秒,又补充道:“不论出生,无论过往,只要敢於对著那些邪恶的女巫和非人类拔剑就行。”
    说完霍恩的目光也转向林恩的腰间,深深地看了一眼那把银色的长剑。
    要我当女巫猎人?
    没兴趣。
    这就是小光头的黑手套,等局势过了,下场也好不了多少。
    摆摆手,林恩接著上路,骑著马径直从女巫猎人的队伍旁经过,进了村子。
    等人看不见背影后,霍恩就立刻沉下脸,带著伤疤的脸变得凶狠。
    他骑著马来到队伍中间,扬起手就对其中的人一巴掌。
    力量很大,被打的人直接就被扇下马。
    周围的女巫猎人也投来兴灾惹祸的眼神,没一个帮忙说话的。
    “不长眼的东西,曼吉把你塞进队伍里来,就是让你多嘴的?”
    “说话之前能不能动动脑子,先把人看清楚。”
    “不说其他的,就那佣兵身后背的大剑,你再练二十年都用不明白。”
    说著他再翻身下马,將头逼近那张惶恐的脸,盯著其眼睛小声说道:
    “为了庆祝你要从我我队伍里滚出去,我再给你一条忠告。”
    “离那些眼神里,不把人命当回事的怪东西远点,比如说刚才那个人,或许你的生命就能长上很多,蠢货。”
    说完回到马鞍上,领著队伍离开,继续巡视下一个村子。
    被排挤的那个人只敢捂著脸,急忙找回自己的马,隨后赶上队伍,吊在最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