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我老婆就是狗

    阮稚眷气鼓鼓地往出租屋走著,刚到小区附近,就被人叫住,“你是周港循的老婆吧?”
    “这么巧啊,我是他工地的老板,我叫王富財。”王富財笑笑,心想著,周港循不是不给他介绍吗,那他就自己过来守株待兔,没想到还真让他给守到了。
    “那个,弟媳,你还没吃饭吧,走,我带你吃饭去。”
    阮稚眷昨天在工地上见过这个人,和周港循站在一块,脖子好像才到周港循的腰那里。
    听到对方说要带他去吃饭,阮稚眷这才停下脚步,点菜道,“那我要吃红烧肉,还有一个牛肉包子和两杯甜豆浆。”
    “行,那前边就有个包子铺,红烧肉,咱们待会去商场那边吃,吃完还能逛逛。”王富財心里冷哼了声,心想,周港循连个肉包子都买不起给他老婆,和他怎么比啊,不用想都知道怎么选了。
    王富財要了三个牛肉包子和两杯甜豆浆给阮稚眷先垫著,打车领著人边吃边往百货商场那边去。
    没几分钟就到了商场。
    “要不说……”阮稚眷边走边咬著牛肉包子的肉馅,嘴里说著,“你是老板呢。”
    这是在夸他?夸他一看就是人中龙凤。
    王富財不由直起身板,挺起了腰杆,手扶了扶腰带往两边一提,不然勒得喘不过气来。
    阮稚眷看著王富財越挺越大的肚子,再度对自己刚刚的话感到认同,肚子吃得那么大,肯定很有钱,都是油油水水。
    他摇摇头,嚼著嘴里的牛肉包子口齿不清道,“不像周港循。”
    吃的清汤寡水,所以肚子扁扁的,硬的硌脚,上面都是一块一块的肌肉,有八块呢,中间还有一条线,一直到裤子里面,胸也大,嗯哼,他才跟下奶似的。
    现在破產穷了之后,肌肉就更明显了。
    王富財听了这话,暗暗叫好,心里更有把握了,这是见了他的好,对周港循那个穷鬼不满了。
    哼,包子豆浆红烧肉算什么,这要是给他买几件漂亮的新衣服,喝个港式奶茶,看个电影,那不得现在就喊他老公啊,不喊老公喊他哥哥也行。
    他看著阮稚眷身上那件“黑黢黢”的破背心,不是擦眼泪、擦口水留下的深色乾涸水痕,就是吃雪糕、桃子汁水滴溅到上面的汤汤水水,“……”
    活像个脑子不好没有自理能力鼻涕都往嘴里吃的……漂亮傻子。
    周港循不会是真娶了个漂亮傻子当媳妇吧。
    不过这破衣服的材质怎么看起来还挺好。
    王富財早年在服装厂干过,接触过不少布料,他上下打量了下,视线落在阮稚眷背心下摆的接缝处,有个丝绸小標,上面写著……字母……versace……看著就和那范思哲的牌子一样。
    但也没听说过他家出过背心……
    知道了!肯定是周港循买的假货地摊货,那要是真的一件不得三四千块钱?周港循哪买的起真的。
    就这衣服,他都没穿过,还是之前去港城在街上看季家的少爷穿过。
    你看,就说是地摊货吧。
    这背心两边上全是线头,就像是上面的袖子被拆了下来一样,真货能这样?
    周港循这给他老婆穿的什么破衣服,傻子也不能这么糊弄啊。
    王富財当即心情激愤道,“弟媳,想要什么我给你买!我王富財別的没有,就是钱多。”
    “那我要吃那个。”阮稚眷嚼完了嘴里最后一口牛肉,喝著甜豆浆,视线一下就看到了商场一楼的那个kfc的招牌,“啃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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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辈子,村子里没有学校,所以他弟弟是在县城里上的小学。
    有次周末回来,弟弟的铅笔盒里就多出了那种画著鸡腿的花花绿绿小票子,上面写的就是kfc。
    弟弟说这个叫肯德基,说这个好吃,还说他吃过肯德基。
    但怎么可能呢,他怎么可能去吃肯德基呢,爸妈说家里的钱都给弟弟上学用了,家里没钱,他们只能省著点喝粥,所以他每次干完活回来,就只有一碗半清汤的粥和几块醃菜。
    肯定是弟弟虚荣心作祟,不仅自己骗自己,还骗他说吃过。
    阮稚眷看过那些票子上的数字,玉米和什么塔要四块呢,鸡翅还有鸡花要六七块,汉堡和卷饼要十块,一顿吃下来,怎么都要二十多块。
    应该够家里他和爸妈吃一个月的粥了。
    说到粥,周港循就不会煮粥,他煮的粥稠得和大米饭一样。
    他说了他两次,粥不是那样的,要加很多水,变得很稀很稀才是粥。
    但周港循只是看著他,然后给他倒了杯热水,让他自己加。
    阮稚眷往里面倒了两杯多热水,碗里的粥才变得稍微稀一点。
    不过周港循煮的粥吃了一点都不会饿,上辈子爸妈煮的粥吃完还是饿,让他都没力气干活。
    一进kfc的屋子里,阮稚眷就感觉到了迎面的凉风,有空调誒!
    阮家用的就是空调,客厅是一个像冰箱一样大的长方体箱子,不过阮稚眷会觉得有点冷,可能是他以前经常在太阳下干活一晒就是一整天,热习惯了。
    “你好,需要点些什么?”点餐区的小姐姐笑著问道。
    “我要这个。”阮稚眷想都没想,直接选了那个全家桶,他上辈子从弟弟的铅笔盒里悄悄偷走的就是这张票子,每天晚上饿得睡不著的时候就会看著,把里面有的东西反覆看几遍,然后跟个宝贝似的,握著睡觉。
    一开始他还天天换地方藏,不敢看弟弟眼睛,也不敢和他说话,生怕弟弟发现这个票子是他偷走的,再告诉爸妈。
    但后来他发现弟弟根本就不知道丟了一张,因为他的铅笔盒在之后又不断有新的票子,把里面里塞得满满的。
    阮稚眷眼睛有点发红,他揉了揉,抬头向点单的小姐姐说出自己曾经每天晚上都在练习的点单询问,“这里面都有什么?玉米、塔、鸡翅……”
    “都有的。”点单的小姐姐被阮稚眷那双藏著期待的狗狗眼看得脸一红,她笑笑,“全家桶里除了你刚刚说的那些,还有两杯冰可乐。”
    王富財看著阮稚眷熟练地问著里面有什么,王顏不悦了,脸拉了下来,呵,周港循这是带他来吃过?
    那不行,周港循给过他的,他再给有什么意思,要给就给周港循没给过的。
    他挺著肚子往前一步挤进点餐区,大手一挥,財大气粗道,“那我们除了这个桶里有的,没有的那些也都一样来一份。”
    在点餐区的阮稚眷就感觉自己身子一晃,再看清,人就坐在地上辣。
    他疑惑地眨眨眼(◎-◎?):肿么个事?他怎么躺下了。
    “汤和饮料也要吗?”点单的小姐姐不確定地问道。
    “我说了一样一份。”王富財说著掏出钱包,露出了里面一沓沓少说有十几张红色的钞票,“一共多少?”
    旁边排队的人一看,立刻心知肚明,原来是个暴发户啊。
    嘖嘖嘖,这是包养了旁边那个漂亮的小男生,带人出来了玩了。
    “一共是162块。”点单小姐姐完成点单,结算,將小票递给王富財,“其中包含了几杯不同的饮料和汤类,我这边也一起都给你算上了。”
    两百?这么点东西就花了两百了?
    王富財低哼了声,看了眼小票,从包里抽出两张结帐,不就是两百块吗?他可不是周港循那个穷鬼,但花太多了也是不行,最多不能超过五百……六百……撑死了七百,他现在和阮稚眷还没什么关係呢。
    半个小时,阮稚眷吃掉了一整份全家桶,和额外点的一卷一堡。
    其余的他全都收起来放进了那个桶里,然后抱住,归自己所有(  ̄^ ̄)。
    整个过程,王富財就在阮稚眷凶饿的盯视下吃了半包薯条,心惊胆战得连番茄酱都没敢沾。
    后来还是他买了包新的赔给阮稚眷,阮稚眷才恢復人类模样。
    天杀的,肯定是周港循那个穷鬼就没让他吃上过一顿饱饭!给他自己吃到一米九几,可怜,他的弟媳老婆就一米七……七五……七六……
    啊,比他还高啊,那没事了,他要不搞个十厘米的增高鞋垫穿穿呢。
    ……
    晚上七点快八点,周港循下了工,但刚进出租屋,他就注意到了放在厨房台子上的午饭,没被动过。
    阮稚眷没回来。
    中午工地午休的时候他去了趟附近的菜市场,买了些辣椒番茄青菜,还有几个鸡蛋,经过肉区,想到早上阮稚眷可怜兮兮舔肉腥的模样,要了一斤排骨。
    然后回家,给阮稚眷弄饭,做了红烧排骨,土豆饼和面片汤,等到十二点,没见人回来,自己把面片汤和土豆饼吃了,排骨拿著放到阴凉地方找东西盖上,回了工地。
    周港循看著外面黑漆漆的天,拿出烟,点著抽了一根。
    眉眼微沉,唇线泛冷,轻吐出烟雾,“啊,这是已经睡上了。”
    不一会,厨房的垃圾桶里就多了两根掐灭的菸头。
    第三根的时候,他拿了袋子,端著那盘没人吃的红烧排骨就倒了进去。
    “哗啦——”
    阮稚眷刚好这个时候开门回来,那双眼睛像是开了自动锁定,越过周港循手里那个黑色的袋子,一下就落在了红烧排骨上,“哇”地就急了,“你……你在做什么?为……为什么我的红烧排骨会在装垃圾的袋子里?”
    说著,阮稚眷人就跑到红烧排骨旁边。
    周港循咬著菸嘴,看了眼阮稚眷扔在门口的大包小包东西,不用问,要知道这是王富財给他买的。
    他轻扯了扯唇角,眼里没有半分笑意地低首,淡漠地盯看著阮稚眷,反问,“你的?”
    “你不是都吃饱了,楼下流浪的小黑狗还没吃,我去餵它。”
    阮稚眷见过那只小黑狗,总是在垃圾桶找东西吃。
    “你!你把红烧排骨给狗吃!我!都没吃到,那你让狗给你当老婆吧,你以后就是大流浪狗,带著那条小流浪狗。”阮稚眷气极了,比周港循说他没见过电风扇,抢他肉包子,说他蠢货还生气!
    因为他觉得自己也像一条流浪狗,比小黑狗还像,尤其是上辈子。
    但是都没有人给他丟块肉骨头吃。
    而外面那只小黑狗,至少还有周港循餵他。
    “嗯,我老婆就是狗。”周港循低头盯望著阮稚眷重复道,漆黑眸子里映照出攥著手,仰著头眼眶气得发红的阮稚眷。
    他的老婆,是一条养不熟,总想著找別人出轨不安分的蠢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