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家里是不是有老鼠啊

    第二天早上五点不到,周港循起来去做饭,厨房那个装桃子的袋子里就剩下半个桃子。
    周港循看著,已经不指望阮稚眷做家务,但至少不能都吃乾净吗?非得剩下这个啃剩下一半的桃子弄得哪儿都是甜汁。
    周港循把啃了只剩下一口的桃子拿出来,冷哧了声,真噁心,跟小狗啃的一样。
    想著就要把桃子丟掉,下一秒,他就看见了垃圾桶里的那两个被啃的乾乾净净桃核,还有自己抽剩下半包,完全被水泡湿了的烟,“……”
    毕竟阮稚眷要是讲理,就不是阮稚眷了。
    所以周港循昨晚在他梦里行凶的“凶器”还是被他处理了。
    睡得迷迷糊糊的阮稚眷看见了,摇摇晃晃著就跑了过来,嘴巴一张,二话不说就咬住了那个悬在垃圾桶上方,已经氧化严重,啃咬严重的桃子。
    “你昨天买了桃子回来吗?为什么不叫我吃?”阮稚眷嘴里含糊不清地啃嚼著氧化的桃子,恶人先告状道,一句一句反问著,“你不是给我买的吗?我不是你老婆吗?”
    周港循黑漆漆的眸子盯著阮稚眷努力啃咬储存桃肉的腮帮子,鬆手,把桃子扔进了名为阮稚眷的垃圾桶里,“凌晨,你在睡觉。”
    “睡觉也可以叫我起来啊。”阮稚眷理直气壮道,“你看,三个桃子现在就剩下这半个了,家里是不是有老鼠啊,周港循……”
    周港循低头看著到他胸口位置的阮稚眷,是啊,有老鼠,还是个一米七六、头髮睡得炸毛、脸上被枕巾的图案压出桃心的红印子、会吐桃核到垃圾桶、把烟泡水里的蠢老鼠。
    “你怎么知道我买了三个桃子?”
    周港循问道,目光顺著阮稚眷的头顶往下,他的右边头上鼓起的一个不太明显软包,有点淤青,应该是昨天晚上撞的,这是为了偷吃,连撞到脑袋都没敢大声发作。
    “啊?我猜的,”阮稚眷一边贪婪地咬著嘴里的桃子,转移话题道,“你怎么这么穷……买的都是烂桃子……”
    说著还夸张地做出嫌弃状,“不好吃,呸呸呸。”
    但说是这么说,他的嘴里却没放过一点桃肉。
    “你快做饭吧,我都饿了。”阮稚眷怕越说越多,再泄露出来那些桃子都是他昨晚吃的,赶紧终止了对话,跑沙发上,坐著吃。
    本来他想跑到床上躺著吃的,但怕弄脏床单,周港循又不洗,肯定要他洗。
    那他白白嫩嫩的手,肯定会搓被单搓到红。
    想想都痛。
    他还记得上一世,他自己要洗四个人的衣服,爸妈和七岁的弟弟,南方外面湿冷,也没有热水,热水是一家人要喝的,不能拿来给他洗衣服,而且他要洗的衣服很多,那一壶的热水也不够。
    所以他就只能在刺骨的水里一件一件搓著,搓的几根手指头都红了,然后时间长了就变得又痒又痛,还肿得好大,说是得了冻疮。
    听村里的老人说,有一户人家就是脚上冻疮太严重,然后坏死截肢了的。
    他当时嚇坏了,生怕自己两只手坏了会被截掉。
    但又想如果截肢了是不是就不用干活了,爸妈应该不会因为这样就把他丟了吧,应该不会吧……他没了手,还有腿,还可以干別的。
    不过阮稚眷的手还是保住了,因为弟弟怕冷,家里弄了个小炉子烤火,他每次洗衣服就会悄悄搬到离火炉不远不近的距离。
    因为他不能跟弟弟抢,不然会被爸妈赶出去,但就是这样也总好过在外面挨冻。
    只是后来每年冬天他手上的冻疮就又会犯。
    因为他还是要洗衣服、干活,所以他的手就变得又粗又乾裂,黑红黑红的,像个木头棍子一样。
    哪像现在这样,养的白白嫩嫩的。
    阮稚眷低头看著自己的手指,美滋滋吃著桃子,从柜子上拿过来擦脸的雪花膏,挖了一手指,然后涂在自己的手和脸上,立刻就变得香香的。
    “吃饭。”
    十分钟的时间,周港循做了白米粥,给阮稚眷热了两个奶味馒头,自己热了个普通的粗粮馒头,拿了碟腐乳,就著吃。
    阮稚眷把桃核啃的乾乾净净,丟到垃圾桶里,挪了下屁股,就从沙发坐到了餐桌旁。
    出租屋的空间有限,所以一般吃饭的时候才会把餐桌拿出来,通常阮稚眷自己吃饭就直接在矮茶几上。
    餐桌是之前的住户留下来的,一个可以摺叠的木桌。
    就是上面有几块擦不掉去不掉的暗色斑块,还有股不好闻的味道,阮稚眷每次用桌子都很不喜欢。
    事实证明,周港循也很嫌弃,手臂放的地方要么特意避开了那些染色的位置,要么乾脆就不放在桌子上。
    周港循吃的很快,不到五分钟就吃完,去工地上工了。
    阮稚眷手里的奶馒头才刚受了个轻伤,解剖撕裂伤。
    他看著紧闭的大门,將细致涂完腐乳的两半馒头合上压实,边吃边吐槽道,“他吃那么快,胃肯定不太好,哼,我才不和他比快呢……这辈子我可要活的久一点……”
    阮稚眷吃完就又睡了,他这个时间起来就是为了赶著周港循去工地前再吃一顿早饭,省得他睡到九十点钟,起来没一会儿就直接吃中午饭了,那就又少了一顿饭。
    这一觉,阮稚眷睡得嘴里都是桃子的甜味。
    直到他十点多醒来,还在怀念那桃子的味道,舔著嘴巴想了没有几分钟,就换了衣服去了工地找周港循。